1.一種避免崩齒的棘動扳手,其包括有一本體、一驅動體、一棘動件與一控制裝置;所述的本體具有一個柄身,所述的柄身一端形成一個具有容置孔的頭部,所述的頭部設有一個控制槽,所述的容置孔內開設有一個與控制槽相通連的棘動槽;所述的驅動體具有嚙合部與扳動部,所述的嚙合部樞設在頭部的容置孔內,且能夠產生相對的旋轉關系,所述的驅動體的扳動部能夠扳轉工作物,所述的驅動體嚙合部外周圍環設有復數個驅動齒;所述的棘動件活動的設在所述的棘動槽內,所述的棘動件在朝向所述的容置孔的一側設有復數個棘齒,所述的棘齒能夠嚙合于驅動體嚙合部的驅動齒上,所述的棘動件朝向控制槽的一側則設有一個抵接部;所述的控置裝置設在所述的控制槽內,且所述的控制裝置能夠選擇性的控制棘動件與驅動體的嚙合關系,其特征在于:所述的控制裝置包括有一控制件以及至少兩個彈性定位單元,所述的控制件具有一連接部,所述的連接部設在所述的控制槽內,所述至少兩個彈性定位單元設在所述的控制件的連接部上,所述至少兩個定位單元是同時頂推在所述的棘動件的抵接部上,使所述的棘動件的棘齒嚙合于所述的驅動體的驅動齒;所述的控制件的連接部朝向所述的棘動槽的一側開設有至少兩個限位槽,所述的限位槽用來容置所述的彈性定位單元,所述的容置孔呈圓形而具有一條軸線,所述的至少兩個限位槽是沿著所述的容置孔的軸線方向上下排列在連接部上。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避免崩齒的棘動扳手,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彈性定位單元有兩個,所述的連接部的限位槽有兩個,兩個限位槽是沿著所述的容置孔的軸線方向上下排列在連接部上,上下排列的兩個限位槽能夠同時讓兩個彈性定位單元各自的頂推在抵接部中間位置以上的上方位置與抵接部中間位置以下的下方位置。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避免崩齒的棘動扳手,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容置孔呈圓形而具有一條軸線,所述的彈性定位單元有三個,所述的連接部的限位槽有三個,沿著容置孔的軸線方向排列在連接部上的三個限位槽,能夠同時讓三個彈性定位單元各自頂推在棘動件的抵接部的上方位置、中間位置與下方位置。4.根據權利要求1、2或3所述的避免崩齒的棘動扳手,其特征在于:所述的每一個彈性定位單元包括有一個彈性體與一個頂掣件,所述的彈性體是容置在控制件的限位槽內,且所述的彈性體能夠推動頂掣件,所述的頂掣件一端容置在控制件的限位槽內且與所述的彈性體接觸,所述的頂掣件相反于彈性體的一端頂推在所述的棘動件的抵接部上。5.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避免崩齒的棘動扳手,其特征在于:所述的頂掣件設有一個沿頂掣件軸向延伸的中空槽供容納所述的彈性體。6.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避免崩齒的棘動扳手,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容置孔內環設有一個扣槽,所述的驅動體嚙合部相對于所述的扣槽處設有一個環槽,所述的環槽與所述的扣槽之間能夠通過一個扣件而將驅動體限制在所述的容置孔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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