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種垃圾焚燒爐,包括爐體、風機,其特征在于:所述垃圾焚燒爐還包括進料斗、內置
水箱和凹盤粉塵處理器;
所述進料斗與所述風機的進氣口連通,所述風機的排氣口與所述爐體連通;所述進料
斗與所述爐體連通,形成向所述爐體供應垃圾的通道;
所述凹盤粉塵處理器設置在所述爐體內部,包括第一凹盤和分流混流管;所述第一凹
盤上表面自外向內傾斜向下;所述第一凹盤的側壁上開設有通孔,中間開設有第一落灰孔,
下表面設置有分流混流管,所述分流混流管與所述通孔配合連通所述凹盤粉塵處理器上下
表面的空間;垃圾在所述爐體的燃燒室內燃燒后產生的氣流通過所述分流混流管和所述通
孔從所述凹盤粉塵處理器下方進入所述凹盤粉塵處理器的上方;
所述內置水箱設置在所述爐體之內,與燃燒室連通,與外部連通,并在與所述爐體內腔
連通的箱體上開設有水蒸氣排出口;
所述風機從所述進料斗吸入新鮮空氣進入燃燒室。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垃圾焚燒爐,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凹盤的上表面平行于下
表面。
3.如權利要求2所述的一種垃圾焚燒爐,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凹盤呈空心倒錐圓臺
狀。
4.如權利要求3所述的一種垃圾焚燒爐,其特征在于:所述分流混流管的軸線垂直于所
在錐面,指向所述第一落灰孔的軸線。
5.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垃圾焚燒爐,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落灰孔貫通所述凹盤粉
塵處理器,連通所述凹盤粉塵處理器上下表面的空間。
6.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垃圾焚燒爐,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凹盤包括四梯形側板,
所述四梯形側板的側邊依次首尾相接呈倒梯形體狀。
7.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垃圾焚燒爐,其特征在于:所述垃圾焚燒爐還包括換熱粉塵
處理器;所述進料斗一端開設有進料口,另一端設置在換熱粉塵處理器下方,垃圾在所述換
熱粉塵處理器下方的爐體內燃燒。
8.如權利要求7所述的一種垃圾焚燒爐,其特征在于:所述垃圾焚燒爐還包括引風部,
所述風機通過所述引風部與所述進料斗、所述爐體連通;所述引風部與所述進料斗的連接
端位于所述進料斗本體上,與所述進料口相對。
9.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垃圾焚燒爐,其特征在于:所述水蒸氣排出口開設在所述內
置水箱的頂面,上方設置有擋灰板,所述擋灰板用于防止灰塵落入所述內置水箱。
10.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垃圾焚燒爐,其特征在于:所述水蒸氣排出口開設在所述
內置水箱的側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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