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用于治療糖尿病或糖尿病相關并發癥或預防無癥狀患者中糖尿病或者糖尿病相關并發癥的發作的組合物,其包含有效量的半胱胺化合物和有效量的雙胍。2.根據權利要求1的組合物,其還包含包合物宿主材料。3.根據權利要求2的組合物,其中所述包合物宿主材料選自環糊精、M-β-CD、HP-β-CD、HE-β-CD、聚環糊精、E-β-CD和分枝的環糊精。4.根據權利要求1的組合物,其中半胱胺化合物的有效量小于400mg/kg體重。5.根據權利要求4的組合物,其中對患者施用的半胱胺化合物的有效量為30mg/kg體重或者等摩爾量。6.根據權利要求1的組合物,其中所述雙胍是二甲雙胍。7.根據權利要求6的組合物,其中所述雙胍的有效量為每天小于40mg/kg體重。8.根據權利要求1的組合物,其中所述半胱胺化合物選自半胱胺和半胱胺鹽。9.根據權利要求8的組合物,其中所述半胱胺化合物是半胱胺鹽酸鹽、半胱胺磷酸鹽、泛酸或者胱胺。10.權利要求1-9任一項的組合物用于制備治療糖尿病的藥物的用途。11.權利要求1-9任一項的組合物用于制備治療糖尿病相關并發癥的藥物的用途。12.權利要求1-9任一項的組合物用于制備預防無癥狀患者中糖尿病或者糖尿病相關并發癥的發作的藥物的用途。13.權利要求11或12的用途,其中糖尿病相關并發癥選自皮膚疾病、齒齦疾病、眼病癥、腎臟疾病、神經病、痛風、心血管疾病/病癥。14.權利要求13的用途,其中所述皮膚疾病是細菌感染、真菌感染、糖尿病性皮膚病、脂性漸進性壞死、糖尿病性水皰、發疹性黃瘤病、過敏性皮膚反應、指/趾硬化、播散性環狀肉芽腫或黑棘皮病。15.權利要求13的用途,其中所述眼病癥是青光眼、白內障或視網膜病。16.權利要求13的用途,其中所述神經病是系統性神經病、末梢系統性多發性神經病、近側神經病、股神經病、神經性關節病、顱神經病、植物神經病、壓迫神經病和糖尿病性肌萎縮。17.權利要求13的用途,其中所述心血管疾病/病癥是高血壓、心臟病或中風。18.權利要求13的用途,其中所述心血管疾病/病癥是心臟病發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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