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種用于確定容納在罐中的物品的填充物位的導波雷達物位計系統,所述物位計系統包括:罐(102),其具有內壁、頂部和底部;收發器(204),其用于發射電磁發射信號并接收在所述物品的表面處反射的反射電磁信號;表面波導(108),其包括單導體傳輸線探針,所述表面波導連接至所述收發器、被布置成豎直延伸到所述罐中并且被配置成朝向所述表面導引所述電磁發射信號并將所述反射電磁信號導引回到所述收發器;處理電路(208),其連接至所述收發器并被配置成基于所接收的反射電磁信號確定所述填充物位;以及多個保持元件(112、302、402、404、406、410、414、602、604、806),其被布置成位于關于所述罐的內部的固定位置中并沿所述探針間隔開,其中,所述保持元件中的每個限定所述探針,并且被配置成允許所述探針相對于該保持元件在豎直方向上移動以及限制所述探針相對于該保持元件在水平方向上移動。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導波雷達物位計系統,其中,所述多個保持元件中的至少一個被附接至與所述探針基本上平行地延伸的支承結構。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導波雷達物位計系統,其中,所述支承結構為附接至所述罐的所述頂部并從所述罐的所述頂部基本上豎直地延伸的支承塔(106)。4.根據權利要求1至3中任一項所述的導波雷達物位計系統,其中,所述保持元件包括電絕緣材料。5.根據權利要求1至3中任一項所述的導波雷達物位計系統,其中,所述探針為柔性線針。6.根據權利要求1至3中任一項所述的導波雷達物位計系統,其中,每個保持元件包括關于所述探針豎直間隔開的至少第一電絕緣接觸部分和第二電絕緣接觸部分,其中,每個接觸部分被配置成在沿所述探針的接觸位置處與所述探針接觸,并且其中,相鄰接觸位置之間的距離約等于所述發射信號的波長的四分之一。7.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導波雷達物位計系統,其中,每個接觸部分被配置成對所述發射信號的一部分進行反射以形成反射信號,使得由多個反射信號的疊加而產生的累積反射信號具有比所述反射信號中的每個低的幅度。8.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導波雷達物位計系統,其中:所述第一電絕緣接觸部分被配置成對所述發射信號的一部分進行反射以形成第一反射信號;所述第二電絕緣接觸部分被配置成對所述發射信號的一部分進行反射以形成第二反射信號;所述保持元件還包括:第三接觸部分,其被布置在所述第二電絕緣接觸部分之下約等于所述發射信號的波長的四分之一的距離處,并被配置成對所述發射信號的一部分進行反射以形成第三反射信號;其中,所述接觸部分被進一步配置使得所述第一反射信號和所述第三反射信號中的每個的幅度約為所述第二反射信號的幅度的一半。9.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導波雷達物位計系統,其中:所述第一電絕緣接觸部分被配置成對所述發射信號的一部分進行反射以形成第一反射信號;所述第二電絕緣接觸部分被配置成對所述發射信號的一部分進行反射以形成第二反射信號;所述保持元件還包括:第三接觸部分,其被布置在所述第二電絕緣接觸部分之下約等于所述發射信號的波長的四分之一的距離處,并被配置成對所述發射信號的一部分進行反射以形成第三反射信號;第四接觸部分,其被布置在所述第三接觸部分之下約等于所述發射信號的波長的四分之一的距離處,并被配置成對所述發射信號的一部分進行反射以形成第四反射信號;其中,所述接觸部分被配置使得:所述第一反射信號的幅度等于所述第四反射信號的幅度,所述第二反射信號的幅度等于所述第三反射信號的幅度,并且所述第一反射信號和所述第四反射信號的所述幅度約等于所述第二反射信號和所述第三反射信號的所述幅度的三分之一。10.根據權利要求1至3中任一項所述的導波雷達物位計系統,其中,所述保持元件(414)包括多個銷(416a-416d),所述多個銷(416a-416d)在豎直方向上間隔開并被布置為使得在水平面上的投影中每個銷與至少一個其他銷交疊。11.根據權利要求10所述的導波雷達物位計系統,其中,所述銷中的每個(504)被陶瓷殼(506)包圍。12.根據權利要求11所述的導波雷達物位計系統,其中,柔性材料(510)被布置在該銷與所述陶瓷殼之間。13.根據權利要求1至3中任一項所述的導波雷達物位計系統,其中,所述保持元件的第一部分相對于所述保持元件的第二部分在豎直方向上間隔開以在所述第一部分與所述第二部分之間形成開口,使得所述探針能夠被橫向插入穿過所述開口而進入到由所述保持元件限定的區域中。14.根據權利要求13所述的導波雷達物位計系統,其中,所述保持元件具有螺旋形式。15.根據權利要求2或3所述的導波雷達物位計系統,其中,所述保持元件(604)包括固定附接至所述探針的電絕緣夾持部分(608)以及附接至所述支承結構的柔性部分,其中,所述柔性部分至少在與所述探針的豎直延伸平行的方向上為柔性的。16.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導波雷達物位計系統,其中,所述支承結構為所述罐的內壁。17.根據權利要求1至3中任一項所述的導波雷達物位計系統,其中,所述探針附接至所述罐的底部。18.根據權利要求1至3中任一項所述的導波雷達物位計系統,其中,所述探針包括附接至所述探針的端部的底部負重。19.一種用于布置導波雷達物位計系統中的探針的方法,所述導波雷達物位計系統用于確定容納在罐中的物品的填充物位,所述物位計系統包括:罐(102),其具有內壁、頂部和底部;收發器(204),其用于發射電磁發射信號并接收在所述物品的表面處反射的反射電磁信號;連接至所述收發器的表面波導(108),其包括單導體傳輸線探針;以及處理電路(208),其連接至所述收發器并被配置成基于所接收的反射電磁信號確定所述填充物位;所述方法包括:將多個保持元件(112、302、402、404、406、410、414、602、604、806)布置成位于關于所述罐的內部的固定位置中并沿所述探針間隔開,其中,所述保持元件中的每個限定所述探針,并且被配置成允許所述探針在相對于該保持元件的豎直方向上移動以及限制所述探針在相對于該保持元件的水平方向上移動;以及將所述探針布置成豎直延伸到所述罐中并延伸穿過所述保持元件中的每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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