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業部、衛生部、工商總局、質檢總局、食品藥品監管局:?
?根據《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加強食品安全工作會議的決定》(國發【2004】23號,以下簡稱《決定》),經國務院、中央編委領導同意,現就食品安全監管部門職責分工有關問題進一步明確如下:?
?按照《決定》提出的一個監管環節由一個部門監管的原則,農業部門負責初級農產品生產環節的監管;質檢部門負責食品生產加工環節的監管,將現由衛生部門承擔的生產加工環節的食品衛生監管職責劃歸質檢部門;工商部門負責食品流通環節的監管;衛生部門負責餐飲業、食堂等消費環節的監管;食品藥品監管部門負責食品安全的綜合監督、組織協調和依法組織查處重大事故。?
在食品生產加工、流通的消費環節:質檢部門負責食品生產加工環節質量衛生的日常監管,要嚴格實行生產許可、強制檢驗等食品質量安全市場準準入制度,嚴厲查處生產、制造不合格食品及其他質量違法行為;要將生產許可證發放、吊銷、注銷等情況及時通報衛生、工商部門。工商部門負責食品流通環節的質量監管,要認真做好食品生產經營企業及個體工商戶的登記注冊工作,取締無照生產經營食品行為,加強上市食品質量監督檢查,嚴厲查處銷售不合格食品及其他質量違法行為,查處食品虛假廣告、商標侵權的違法行為;要將營業執照發放、吊銷、注銷等情況及時通報質檢、衛生部門。衛生部門負責食品流通環節和餐飲業、食堂等消費環節的衛生許可和衛生監管,負責食品生產加工環節的衛生許可,衛生許可的主要內容是場所的衛生條件、衛生防護和從業人員健康衛生狀況的評價與審核,要嚴厲查處上述范圍內的違法行為,并將衛生許可證的發放、吊銷、注銷等情況及時通報質檢和工商部門。?
按照權責一致的原則,建立健全責任制及責任追究機制,將責任落到實處。各有關部門在履行職能,行使權力的同時,承擔相應的行政責任;因不履行或不正確履行職能造成具有重大影響的損失或后果,有關負責人要承擔領導責任。?
食品安全監管職責調整的任務繁重,各有關部門要從大局出發,高度重視此項工作,按照《決定》提出的進一步加強食品安全工作的指導思想、原則和目標,落實近期的工作重點和若干重要措施,認事細致地做好各項準備工作,確保2005年1月1日起順利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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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編委辦公室?
?????????????????????????????????????????????????????二○○四年十二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