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科學技術廳關于做好2008年科技型中小企業技術創新基金工作的通知
發布時間:2008-05-05 來源:浙江省科技廳?
浙科發高〔2008〕106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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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縣(市、區)科技局,杭州高新區,有關單位:
為進一步加強我省科技型中小企業技術創新基金工作,促進科技型中小企業又好又快發展,根據科技部科技型中小企業技術創新基金管理中心關于2008年度創新基金工作的要求,現就做好我省2008年度科技型中小企業技術創新基金有關工作通知如下:
一、國家創新基金項目申報
(一)中小企業公共技術服務機構補助資金項目
此類項目為限額申報項目,我省申報名額為15項,申報期限為6月30日。請各市按照《關于申報2008年中小企業公共技術服務機構補助資金項目有關事宜的通知》(見創新基金管理中心網站www.innofund.gov.cn)的要求,優先推薦重大區域創新平臺、國家級科技企業孵化器(高新技術創業服務中心)、國家級示范生產力促進中心、省級區域科技創新服務中心、省級和國家級高新技術產業園區和基地內的公共技術服務機構等進行申報。杭州市(含杭州高新區)推薦申報名額為6項,溫州、嘉興、湖州、紹興、金華和臺州市各3項,衢州、舟山和麗水市各2項。請各市將推薦申報材料于6月10日前上報我廳。我廳將在各市推薦的基礎上組織專家進行評審,并擇優上報。
(二)科技型中小企業創業投資引導基金項目
此類項目只有通過科技型中小企業創業投資引導基金資格審查的創業投資機構才能申請,其資助方式有風險補助、投資保障、階段參股和跟進投資四種。風險補助和投資保障項目申請截止時間為7月15日。請各市組織轄區內已經通過資格審查的5家創業投資機構和今年新報資格認定的6家創業投資機構(見附件1),按照引導基金項目申報要求,積極申報風險補助和投資保障項目,并于7月5日前將申報材料上報我廳。
對階段參股和跟進投資資助方式的項目,創新基金管理中心將視創業投資機構的具體情況,在通過協商合作創建引導基金的基礎上開展項目資助工作。請各市按自愿原則動員并推薦有條件的創業投資機構進行申報。
(三)科技型中小企業技術創新基金項目
1.重點項目
此類項目采用國家立項后地方再等額配套的申報形式,申報期限為6月15日。重點項目的國家資助經費為100~200萬元,地方配套經費主要由項目所在市縣提供。重點項目的申報條件如下:
(1)項目符合《2008年度科技型中小企業技術創新基金若干重點項目指南》(見創新基金管理中心網站www.innofund.gov.cn)的支持方向,與產業或行業關聯度大,對產業或行業的發展影響較大;
(2)項目技術含量高,創新性強,擁有自主知識產權;
(3)申報單位已獲國家創新基金項目支持,且驗收合格;已獲得創業投資或風險投資;
(4)申報單位至少有3年以上的運行時間,且具有較高的成長性,3年的銷售收入增長率不低于200%,最近一年銷售收入增長率不低于60%;
(5)申報單位職工人數不超過500人,銷售收入和資產總額均不超過1億元。
重點項目除按一般項目報送申報材料外,還須提交經會計師事務所或審計師事務所審計的2005、2006和2007年度的會計報表和審計報告。請各市結合當地主導產業和塊狀經濟發展的實際情況,組織符合條件的企業積極申報,并將申報材料審核匯總后于6月5日前上報我廳。
2.初創期小企業創新項目
此類項目需要各市先期立項支持,支持對象為注冊資金不超過300萬元、注冊時間不超過18個月、且沒有承擔過國家創新基金項目的企業,資助經費為20~40萬元,通過初創期小企業創新項目服務機構或各市科技局(杭州高新區)組織推薦、再由我廳進行一站式申報。
此類項目有6月15日和12月15日兩個申報期限。對前一個申報期限,申報企業的注冊時間為2006年12月1日以后。國家級科技企業孵化器(高新技術創業服務中心)、國家留學人員創業園、國家大學科技園和國家火炬計劃特色產業基地等具備科技型中小企業專業撫育能力的機構,可以作為初創期小企業創新項目服務機構,組織企業開展項目推薦申報工作,并將申報材料經所在市科技局(杭州高新區)審核后,連同先期立項文件于6月5日前上報我廳。先期立項文件可由服務機構所在市科技局出具,先期資助經費由服務機構與所在市縣科技局協商確定。服務機構推薦申報的項目少于5項的,其推薦申報項目原則上納入后一個申報期限進行申報。對后一個申報期限,申報企業的注冊時間為2007年5月1日以后。各市科技局(杭州高新區)可以直接組織企業進行申報,并于12月5日前將申報材料和先期立項文件一并上報我廳。
3.一般項目
此類項目為創新基金資助最主要的項目形式,其資助方式有無償資助和貸款貼息兩種,資助經費為50~100萬元,申報期限為12月15日。此類項目申報采用各市先立項、省里“一站式”集中申報的工作方法。今年全省推薦申報項目數力爭超過410項,立項數超過150項,立項資助項目數和資助經費均進入全國前五名。各市項目申報建議數和力爭項目立項數見附件2。
一般項目是我省獲得國家創新基金資助項目數和資助經費最多的項目形式。請各市科技局(杭州高新區)要重視并加強對項目推薦申報工作的領導,制訂相應的管理程序和措施,要按照國家創新基金管理中心確定的重點支持方向和項目指南,深入開展調查研究,盡快開展組織發動和培訓工作,認真做好項目評審和推薦工作。各市的推薦申報項目可從各級科技計劃資助過的項目中推薦產生。各市可將所屬的科技強縣和經濟強縣視同推薦單位,委托其自行組織項目評審,由所在市歸口上報。要建立評審環節的相互監督機制,評審工作須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和要求進行,各市項目評審專家應在省和國家創新基金專家庫中選擇。各市要在11月30日前將經過各市評審后的推薦申報項目上報我廳,上報文件應包括立項排序清單和各市創新基金資助經費等。
以上三類國家創新基金項目申報的具體要求,請參閱科技部科技型中小企業技術創新基金管理中心網站www.innofund.gov.cn。
二、省級創新基金項目立項
對由我廳一站式推薦申報(包括2007年12月15日推薦申報的創新基金項目)、并獲得國家創新基金資助項目,我廳將通過必要的評審和聯審程序,按每項最高可達各市先期立項經費(或國家資助經費)的50%給予配套資助。
對由我廳一站式推薦申報、沒有獲得國家創新基金資助項目,我廳也將通過必要的評審和聯審程序,擇優選擇一定比例的項目作為省級創新資金項目給予資助。原則上,省級創新資金資助項目名額根據各市2007和2008年國家創新基金項目申報和立項比例按地區進行動態分配,對目標完成差的地區將減少省級創新資金資助項目數,對完成情況好的地區要增加省級創新資金資助項目數。省級資助項目將優先支持高新技術企業和科技型企業,并適當向欠發達地區傾斜。
三、創新基金項目監理和驗收
創新基金項目監理和驗收是創新基金項目實施的重要環節,各級科技部門和有關單位必須認真對待,確保按時按質按量做好項目監理和驗收工作。我廳是2008年國家創新基金管理中心確定的4家放權驗收單位之一,更需加強創新基金項目全過程的監管力度。一是做好項目申報環節的監管。各市要強化對項目和項目申報單位的實地考察制度,強化項目申報材料的審查制度,強化對項目內容的專家咨詢制度,嚴格執行國家的項目專家評審規定,建立廣泛監督的渠道,在項目推薦前,盡可能地減少項目的失真失實。對申報材料有失真失實情況的,我廳將不予推薦,并對項目所在地市科技局、服務機構和申報單位進行通報批評。二是加強項目監理環節的監督。各市要強化對項目的實地監理制度,督促項目承擔單位和服務機構及時按質按量如實報送監理報表,并建立有效的抽查制度。對監理過程中發現的問題,要及時督查項目承擔單位進行整改。對在實施過程中改變技術路線、研究內容、技術指標、經濟指標和項目研究人員等有關情況,要及時向我廳并通過我廳向國家創新基金管理中心報告;對確實不能繼續實施的,及時按照有關管理辦法進行處理并向國家創新基金管理中心反映。三是嚴把項目驗收關。嚴格按照國家創新基金項目驗收有關規定和合同要求進行驗收,科學配備項目驗收專家,做到驗收技術專家現從事的專業技術領域與項目技術領域相同。對在項目驗收過程中發現有不符合合同規定要求的有關情況,及時向我廳或通過我廳創新基金管理中心反映。對沒有達到項目合同規定要求或者佐證資料不齊全的,驗收不予通過。對到期的項目,各市要及時進行驗收和清理。
2008年創新基金工作時間緊、任務重,希望各市、縣(市、區)科技局、各單位繼續保持和發揚認真、負責、求實的工作作風,不斷創新,共同努力,力爭超額完成今年各項任務,為我省科技型中小企業的發展做出更大貢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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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系人:
省科技廳高新處? 李雪芹
電話:0571-85158546,傳真:85056702
電子郵件:[email protected]
省科技信息院 毛秀珍
電話:0571-87054081,傳真:85112856
電子郵件:[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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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通過資格審查的創業投資機構名單
?2.2008年度國家創新基金項目推薦申報工作目標和任務分解建議表(一般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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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八年四月三十日
附件1:
通過資格審查的創業投資機構名單
序號 |
機構名稱 |
通過資格審查年份 |
所在市 |
1 |
浙江省科技風險投資公司 |
2007 |
省本級 |
2 |
浙江天堂硅谷創業集團有限公司 |
2007 |
杭州高新區 |
3 |
通聯創業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
2007 |
杭州市 |
4 |
杭州市高科技投資有限公司 |
2007 |
杭州市 |
5 |
浙江大學國家大學科技園 |
2007 |
省本級 |
6 |
浙江大學創業投資有限公司 |
2008年申報,待審批 |
省本級 |
7 |
浙江德清科技創業投資有限公司 |
2008年申報,待審批 |
湖州市 |
8 |
浙江華甌創業投資有限公司 |
2008年申報,待審批 |
杭州市 |
9 |
杭州楓惠投資管理有限公司 |
2008年申報,待審批 |
杭州市 |
10 |
嘉興科技創業服務中心 |
2008年申報,待審批 |
嘉興市 |
11 |
養生堂創業投資有限公司 |
2008年申報,待審批 |
杭州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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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2008年度國家創新基金項目推薦申報
工作目標和任務分解建議表(一般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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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區 |
申報目標數 |
立項目標數 |
杭州市 |
85 |
33 |
杭州高新區 |
74 |
27 |
溫州市 |
36 |
10 |
嘉興市 |
28 |
11 |
湖州市 |
30 |
11 |
紹興市 |
61 |
25 |
金華市 |
25 |
11 |
臺州市 |
39 |
17 |
衢州市 |
10 |
2 |
舟山市 |
2 |
1 |
麗水市 |
10 |
2 |
義烏市 |
8 |
3 |
合計 |
410 |
15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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