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科學技術廳關于組織申報省重大科技專項重點項目貸款貼息的通知
發布時間:2006-11-22 來源:浙江省科技廳浙科發計〔2006〕235號
各有關單位:
根據《浙江省科學技術廳關于下達2006年第一批重大科技專項重點項目計劃的通知》(浙科發計〔2006〕168號),我廳在第一批重大科技專項重點項目計劃中共安排貸款貼息項目25項。為認真做好貸款貼息資金的申報、審核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貸款貼息的條件
1.申報貸款貼息的項目列入2006年第一批省重大科技專項重點項目計劃(浙科發計〔2006〕168號)。
申報貸款貼息項目名單詳見附件1。
2.項目承擔單位已獲得該項目一年期以上的銀行專項貸款支持(不包括一年以下的流動資金貸款及用于基本建設、技術改造項目的貸款),并能夠提供專項貸款合同、銀行付息單等材料。
3.項目承擔單位具備健全的財務管理制度,內部管理規范,信譽好,還貸及時。
二、貼息標準
貸款貼息額原則上按實際到位貸款當年發生利息額的50%安排,貼息期限一般為1-2年(原則上從2006年算起),貼息總額度最高不超過300萬元。
三、申報材料要求
1.2006年浙江省重大科技專項重點項目貸款貼息申請表(一式5份);
2.項目承擔單位與銀行簽訂的科技貸款項目合同(1份);
3.貸款支付憑證和付息單(1份);
4.浙江省科技計劃項目合同書(起草1份),合同文本可在浙江省科學技術廳門戶網站下載。
以上材料要求如實填報,字跡清晰,并裝訂成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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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申報時間
各項目承擔單位應認真填寫申報材料,經市、縣(市、區)科技局或省級主管部門審核,于11月30日前報省科技廳綜合計劃處,我廳將通過處(室)、局會審的方式確定貼息金額。(聯系人:葉翠萍,電話:87054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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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申報貸款貼息項目名單
附件:2.2006年浙江省重大科技專項重點項目貸款貼息申請表
??????????????????? 二○○六年十一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