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科學技術廳關于開展“浙江省高新技術企業100強”評選活動的通知
發布時間:2008-03-11 來源:浙江省科技廳
浙科發高〔2008〕48號
各市科技局、國家高新區,各有關單位:
??? 為深入實施“創業富民,創新強省”戰略,促進我省高新技術企業又好又快發展,加快我省高新技術產業發展和傳統產業改造提升,經研究,決定開展“浙江省高新技術企業100強”評選活動。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 一、評選資格條件
????? 符合下列條件的省級高新技術企業可參加“浙江省100強高新技術企業”評選活動:
1. 在認定有效期內或經考核認定為合格的省級高新技術企業;
2. 創新能力強;
3. 重視知識產權工作;
4. 符合環保和安全生產要求;
5. 近3年來無違法違規行為;
6. 近3年提交省級高新技術企業統計年報。
??? 二、評選指標
1. 近3年的銷售收入;
2. 近3年的利稅及利稅率;
3.近3年企業高新技術產品銷售收入和高技術服務收入的總和占本企業當年總收入的比例及年增長幅度;
4. 近3年來企業研究開發投入及其占年銷售收入的比例;
5. 企業直接從事研究開發的科技人員及其占企業職工總數的比例;
6.近3年企業承擔的省級以上科技項目、獲得的科技成果獎勵、擁有自主知識產權及獲得省級以上名牌產品、著名(馳名)商標等情況;
7.通過國際通行的質量管理體系、環境管理體系和行業認證;
8.引入風險投資情況。
??? 三、評選程序
? 1.申報“浙江省高新技術企業100強”的企業向所在市科技局(國家高新區)提出申請,如實填寫《浙江省高新技術企業100強》申請表(附件1)并提供相應證明材料;
? 2.各市科技局(國家高新區)對申報材料進行審核,按本地省級高新技術企業數量的10%進行擇優推薦;
? 3.我廳組織相關專家對推薦申報材料進行評審,并向社會公示征詢異議;
? 4.我廳對被評選為“浙江省高新技術企業100強”的企業發文公告,并授予《浙江省高新技術企業100強》稱號。
請各市科技局(國家高新區)抓緊組織本地省級高新技術企業積極參加“浙江省高新技術企業100強”評選活動,并將推薦申報材料一式3份連同電子版匯總后于2008年4月10日前上報我廳(匯總表見附件2)。
聯系人:高新處 龐保平
聯系電話:0571--87054024,傳真:85056702
電子郵件:[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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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八年三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