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開展陜西科技系統第四屆文明單位申報工作的通知
發布時間:2009-05-26 來源:宣傳教育與群團處陜科工宣發〔2009〕34號
各科研院所、直屬單位:
工委2002年頒發的《陜西科技系統文明單位管理辦法》已經修訂。按照2009年新修訂的《陜西科技系統文明單位管理辦法》“此項活動,每兩年進行一次”的要求,經研究決定,開展陜西科技系統第四屆文明單位申報工作。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自驗工作
陜科工宣發〔2009〕35號文印發的《陜西科技系統文明單位管理辦法》,規定了科技系統文明單位的七條標準,請各科研院所、直屬單位對照標準,搞好自驗,并根據缺啥補啥的原則,開展創建工作。
二、申報工作
凡按照科技系統文明單位標準制定創建規劃、落實創建措施、積極開展創建活動,并取得顯著成效,經自驗符合要求的單位,均可向工委精神文明建設指導委員會提出申報文明單位的書面報告。已獲得設區市文明單位稱號屆期未滿的,暫不申報科技系統文明單位稱號。
三、材料要求
申報科技系統文明單位時,需報送創建規劃、創建工作匯報、創建科技系統文明單位的申請報告、陜西科技系統文明單位審批表,以及能說明本單位創建工作的其它材料等各一式5份。
四、時間安排
2009年7月至10月為自驗時間,11月為申報時間,12月由工委精神文明建設指導委員會組織驗收,并征求有關部門意見后,報請工委、廳批準命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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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〇九年五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