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規范醫療機構藥品購銷行為,進一步縮小藥品流通環節的差率水平,減輕群眾醫藥費用負擔,根據國家發展改革委統一部署和本市藥品價格管理規定,市物價局會同市衛生局日前聯合發出通知,決定自6月12日起調整在本市銷售的部分抗腫瘤藥品最高零售價格。 此次列入全國統一調價的共有67種抗腫瘤藥品,在本市市場有銷售的63種,除按國家統一規定的劑型規格外,本市還對相關劑型規格進行了補充,共計430多個劑型規格。其中多數藥品,本市通過連續幾年的集中招投標,價格已經有了不同程度的下降,6月12日起將按國家統一規定再次降價。據悉,本市銷售的這63種藥品價格平均降幅為20%左右,個別藥品降幅超過50%。 為使群眾真正從這次藥品降價中受益,市有關部門明確要求,凡是本市現行零售價格高于國家規定水平的必須降下來,已低于國家規定水平的不得再提高。各非營利性醫療機構必須把相關藥品的實際加價率控制在15%以內,若實際采購單價高于500元,最高加價額不得超過75元。 在大幅度降低部分抗腫瘤藥品價格的同時,對于個別臨床急需、價格偏低、療效確切,但市場短缺或斷貨的品種,價格主管部門適當提高了價格,以鼓勵企業恢復生產和保證市場供應。 據悉,此次調價是國家發展改革委分期分批全面調整政府定價藥品價格計劃的第一步,今后將按照“積極穩妥、分步到位”的原則,陸續調整列入政府定價范圍的其他藥品的價格。之所以首批選擇抗腫瘤類藥品進行價格調整,主要是考慮到該類藥品價格較高,患者經濟負擔較重。 對于此次藥品價格調整情況,市民可通過市發展改革委(物價局)網站(網址fgw.sh.gov.cn)進行查詢。廣大市民在看病購藥過程中發生的價格問題可通過12358熱線進行投訴舉報。政府相關部門將對價格執行等情況加強監督檢查,對不執行規定的將依法進行查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