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規范醫療機構藥品購銷行為,減輕患者醫藥費用負擔,根據國家發展改革委統一部署和本市藥品價格管理規定,市發展改革委(物價局)會同市衛生局、市醫保局日前聯合發出通知,決定自10月10日起調整22種藥品最高零售價格。 此次全國統一調整價格的22種藥品都是臨床應用比較廣泛、價格虛高空間較大,也是各方面反映比較集中的品種,例如左氧氟沙星、阿奇霉素等,共涉及在本市銷售的500多個劑型規格。其中多數藥品,本市通過連續幾年的集中招投標,價格已經有了不同程度的下降,10月10日起將按國家統一規定再次降價。據悉,本市銷售的這22種藥品價格平均降幅為30%左右,個別藥品降幅超過60%。為保證患者利益,通知明確要求,凡是本市現行零售價格高于國家規定水平的必須降下來,已低于國家規定水平的一律不得提高。按這些藥品目前在本市的銷售量測算,降價金額約3.3億元。 為使群眾真正得到這次降價的好處,防止降價藥品被不合理替代,同時減輕生產企業負擔,確保降價藥品正常生產和供應,通知要求對醫院銷售的這22種降價藥品采取15%的實際加成率限制,并加強對醫院合理用藥的監管,各級各類醫院銷售降價藥品數量不能因降價而發生明顯變化。 對于本次藥品價格調整情況,市民可通過政府網站(網址fgw.sh.gov.cn或www.wj.sh.cn)進行查詢。歡迎廣大市民對各類藥品經營單位進行監督,在看病購藥過程中發生的價格問題可通過12358熱線進行投訴舉報。政府相關部門將加強對價格執行等情況的監督檢查,對不執行通知規定的將依法進行查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