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組織2008年度國家軟科學研究計劃項目的申報要求
發布時間:2008-04-25 來源:上海市科學技術委員會國科發計〔2008〕180號
2008年度國家軟科學研究計劃將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七大報告提出的“推進決策科學化、民主化,完善決策信息和智力支持系統”的新要求,圍繞科技中心工作,組織有關科技、經濟和社會發展的重大戰略問題研究,繼續發揮支撐決策的作用。本年度項目安排分為四大類:重大項目、合作項目、面上項目和出版項目。具體要求如下:
一、項目指南
1.2008年度國家軟科學研究計劃重大項目分公開招標和邀標兩類。其中,公開招標項目有:
1)科技進步對經濟發展貢獻率研究
2)科技支撐節能減排的機制和對策研究
3)原始創新成果擴散及促進新興產業發展的機制研究
4)中國在世界科學中的地位和作用分析
5)我國科技資源分布與政府研發機構布局研究
6)研發回報率的評價與相關政策研究
7)推進現代院所制度建設的研究
8)非營利性科技中介機構支持政策研究
9)中國技術市場體系創新研究
10)中國研發產業的發展戰略研究
11)財政引導創業投資的相關政策研究
12)當代決策理論和方法及其在重大決策中的應用研究
13)我國對外技術輸出戰略及模式研究
14)區域民生科技需求與發展戰略研究
公開招標的重大項目申報采取網上申報方式,申報的題目必須與上述題目一致,具體研究內容由申報單位擬定,科技部將對申報題目組織專家進行網上評審,根據網上評審結果選擇候選項目進行會議答辯,擇優選擇項目承擔單位。各部委、地方申報公開招標的重大項目不超過1項。公開招標的重大項目資助額度原則上不超過50萬元。
邀標的重大項目,參照科技部保密項目的要求由科技部確定選題并邀請有關單位申報,受邀單位須在指定時間內將書面申報材料直接報送科技部,由科技部組織專家通過會議評審方式進行篩選。
2.2008年度國家軟科學研究計劃合作項目由各地方和各部委根據本地區、本部門發展的重大需求,自行確定選題,參照科技部保密項目的要求直接將書面材料報科技部,由科技部組織專家進行會議評審。各地方、各部委申報合作項目不超過1項。合作項目是科技部和地方、部委聯合支持的項目,資助額度原則上不超過20萬元,并要求地方、部委在立項后保證給予配套資金。
3.2008年度國家軟科學研究計劃面上項目應由申報單位從以下四個領域自行確定選題:
1)國民經濟與社會發展的前瞻性研究
2)科技發展宏觀戰略研究
3)科技進步促進經濟和社會發展研究
4)軟科學理論與方法研究
面上項目采取網上申報方式,由科技部組織專家進行網上評審,擇優選擇項目承擔單位。各地方、各部委面上項目申報原則上應不超過3項,國家發展與改革委員會、中國科學院和中國社會科學院申報面上項目不超過6項,國務院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教育部申報面上項目不超過9項。面上項目資助額度原則上不超過10萬元。面上項目繼續支持自籌經費開展研究的項目。
4.2008年度國家軟科學研究計劃出版項目主要資助各地方和國家部委、部門和省級軟科學研究計劃項目和其他軟科學研究優秀成果的出版,實行網上申報,由項目申報負責人在網上提交申報材料,科技部組織專家評審,擇優選擇資助項目。各地方、各部委出版項目申報原則上應不超過2項,國家發展與改革委員會、中國科學院和中國社會科學院申報出版項目不超過4項,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教育部申報出版項目不超過6項。出版項目資助額度原則上不超過2萬元。
二、申報流程
1.國家軟科學研究計劃項目的申報工作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副省級城市科技廳(委、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科技局、國務院各有關部門主管軟科學的司局(以下簡稱歸口管理單位)組織,除邀標的重大項目、合作項目外,科技部不受理項目申報單位直接提交的申報材料。
2.2008年度國家軟科學研究計劃將繼續通過科技部科技計劃項目申報系統(http://program.most.gov.cn)實行網上申報。除保密項目外,未通過網上申報的項目不予受理。項目申報負責人按照要求在線打印申請書,并經承擔單位領導審核簽字蓋章后,報歸口管理單位。歸口管理單位審核同意,并經領導簽字蓋章后,將書面申報材料,包括申報函(須列出項目清單)和各申請書(1式3份,至少有1份為加蓋公章的原件)報送科技部。除保密項目外,對未進行網上申報或未報送書面材料的,或未通過歸口管理單位審核同意的,或書面《申請書》與網上《申請書》不一致的申報項目,科技部不予受理。
3.2008年度國家軟科學研究計劃項目的申報受理工作由科技部辦公廳委托中國科學技術發展戰略研究院組織。國家科技計劃項目申報中心及中國軟科學網站隨時公布最新的申報注意事項及工作動態,請及時注意網上通知通告。
三、其它事項
1.項目申報負責人只能為1人(合作項目除外),項目申報負責人同年度只能申報1項課題,課題組成員最多只能同時參加2個國家軟科學研究計劃項目。在研的國家軟科學研究計劃項目、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國家社科基金項目負責人未能按期結題的不能申報。申報國家軟科學研究計劃項目的負責人不能以內容相同或相近的課題重復申報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國家社科基金項目和國家科技計劃其他項目。歸口管理單位要認真審核把關,如違規申報,所在單位將被通報批評,并取消項目申報負責人3年申報國家軟科學研究計劃項目的資格。
2.項目申報負責人要如實填寫申報材料,根據研究工作的實際需要并按照有關科技計劃經費管理辦法填報資助金額,出版項目申報負責人要保證出版的成果沒有知識產權糾紛。凡在申請中弄虛作假者,一經發現并核實后,將取消項目申報負責人3年申報國家軟科學研究計劃項目資格,如已獲準立項即作撤消立項處理并通報。
3.為保證國家軟科學研究計劃項目申報和評審工作的公正性和嚴肅性,在正式立項前,申報單位或項目申報負責人以及參加人員不得以任何名義走訪、咨詢評審組專家或邀請評審組專家進行申報輔導。
4.歸口管理單位要加強對項目申報工作的組織和指導,認真審核,嚴格把關,努力提高申報質量。要依據《國家軟科學研究計劃管理辦法》的規定以及申報要求和申報指南,認真審核申請書的內容,特別是嚴格審核申報資格,并簽署明確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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