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組織申報“2008年度國家星火計劃備選項目”的通知
發布時間:2008-05-12 來源:上海市科學技術委員會各有關單位:
根據科技部《關于組織申報2008年度國家級星火計劃、國家重點新產品計劃和國家軟科學研究計劃備選項目的通知》(國科發計字[2008]180號)和申報要求(見附件),2008年度國家星火計劃備選項目申報工作已啟動。希望各單位按照通知要求,認真做好項目的申報組織工作。
請各申報單位將在線填寫好的國家農業成果轉化項目申報書一式八份(加蓋公章),報送到所屬的主管科技部門進行初審、簽署意見并加蓋公章后,由科技主管部門匯總,并附申報項目清單和初審表,一并報送到送至上海生物醫藥與農業領域項目中心。截止日期為2008年5月15日,過期不予受理。。
備注:申報企業或農業合作社等組織請先向當地區縣科委通報并在申報書的“縣級科技主管部門意見”欄中加蓋區縣科委的公章。
地址:北京東路668號東樓309室
聯系人:黃瑩、傅大煦
電話:021-53083592
特此通知。
附件:2008年度星火計劃備選項目申報要求
上海市科學技術委員會
二00八年四月二十八日
附件:關于組織2008年度國家級星火計劃
備選項目的申報要求
2007年,科技部對相關涉農科技計劃和工作納入星火計劃進行了統籌布局,并按照統籌布局思路組織申報了國家級星火計劃備選項目,其中通過評審的部分重點項目已立項支持,其余重點項目列入備選項目庫中。為貫徹落實黨的十七大、中央農村工作會議及全國科技廳司(局)長會議精神,科技部將在2007年備選項目基礎上,根據新形勢的新要求,組織一批2008年星火計劃備選項目。2008年國家級星火計劃備選項目分一般項目和重點項目兩個層次進行組織。有關要求如下:
一、關于一般項目
一般項目采取“自下而上”的方式征集,鼓勵各地根據本地實際確定項目方向和內容。
(一)主要支持的技術領域:有利于農村地區防控低溫雨雪冰凍災害等自然災害,保障糧食安全和農產品有效供給,提高農業綜合生產能力和延長農業產業鏈,高效利用地方特色資源、發展特色產業,確保食品安全,綠色社區建設,改善農業生態環境或發展環保產業,開發廢棄物資源和資源節約利用,發展農村清潔能源,農業生物產業發展和農村信息化,促進農村中小企業技術創新,發展農村社會事業和文化產業,遵循循環經濟理念、培育農村新的經濟增長點的相關技術。
(二)申報基本條件:符合國家產業政策、技術政策和行業發展有關規定;項目所涉及的技術成熟,具有較強的開發和應用前景,有利于農業和農村經濟可持續發展;項目申報主體必須為法人單位,不能為行政部門;跨區域的項目,以企業為主體、產學研聯合申報的項目,具有核心知識產權的項目優先。屬于下列情況的不予立項:不利于環境保護和資源可持續利用的項目;高耗能、高耗水和高消耗資源型項目;一般性技改或擴建等生產性項目和技術不成熟的項目;申報材料與申報程序不規范的項目。此外,2008年申報的一般項目數原則不超過2007年。
二、關于重點項目
(一)支持方向
各省(區、市)特別是南方遭受低溫雨雪冰凍災害的省份要將2008年星火計劃重點項目的組織與減災和災后重建有機結合起來。重點突出以下方向:
1.面向形成一批依靠科技促進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的示范,支持開展新農村建設科技示范(試點)工作,實施一批鄉村科技促進搞災集成開發和示范項目。以技術依托單位為主體,申報鄉村科技集成開發項目,項目技術指標應涵蓋產業發展、社區進步、生態和生活環境改善等方面的內容。相關要求請參照《新農村建設科技示范(試點)實施方案》。
2.面向引導現代科技要素扎根農村基層、服務產業發展和民生改善,支持開展農村科技服務體系建設,實施一批農村科技服務項目。鼓勵科技特派員到農村基層創業,支持科技特派員試點省份實施科技開發或技術服務項目。支持農業專家大院、農村科技合作組織等多元化農村科技服務模式的發展,鼓勵其所依托的法人單位或所在省份申報農村科技開發、推廣或服務項目。支持農村信息化工作基礎較好的單位申報信息技術開發、應用和服務項目。
3.面向提高農村企業科技創新能力、延長農業產業鏈,支持開展農村科技型企業和品牌產品培育工作,實施一批有利于提升產業化能力的技術開發和應用項目。鼓勵農村企業圍繞農村生產生活亟需、企業創新能力提升和產品品牌培育亟需的關鍵技術問題,加強先進適用技術的開發和應用。
4.面向推進農村生產專業化、調整農村產業結構,支持農業科技園區和星火產業帶等農村科技轉移擴散基地發展,實施一批現代農業和區域特色優勢產業科技開發項目。鼓勵經批復的國家農業科技園區申報現代農業技術開發項目,鼓勵經批復的國家級星火產業帶圍繞區域特色優勢產業或產業集群,申報特色優勢產業科技開發項目。
在突出以上四個重點方向的同時,在已有工作基礎上,培養一批農村科技致富帶頭人、農村企業人員、農村科技服務人員,實施一批鄉土科技人才培訓項目;圍繞促進特定貧困地區和生態脆弱區域的新農村建設,以技術開發、技術培訓、技術服務和信息服務等為主要內容,繼續實施一批科技扶貧開發項目和科技促進三峽移民開發項目。
(二)支持方式
采用無償資助、貸款貼息、后補助三種支持方式。各地在申報中應根據實際情況合理安排不同方式的項目比例。
1.無償資助。要求:正在執行或即將開始執行的農村技術開發、技術培訓、技術服務等項目。資金來源確定,投資結構合理。在項目新增投入中,申請企業需有不低于申請國家星火計劃資金數額的自有資金匹配,事業單位需有一定的自有資金匹配。
2.貸款貼息。要求:具有市場前景,有望形成一定規模、取得一定效益,已落實銀行貸款(貸款期限2年左右),正在執行或即將開始執行的農村技術開發與產業化項目;同時提供貸款合同等有效證明材料。項目階段總投資一般在500萬元以上,資金來源確定,投資結構合理。貸款貼息總額原則上不超過當年貸款所應支付銀行利息總額的2/3。
3.后補助。要求:“十五”期間獲各級政府或有關部門立項,經自主開發、合作開發或引進消化吸收再創新,已經完成,通過驗收的農村技術開發項目。提供項目實施取得有效的技術成果、產品或知識產權證明材料。已形成一定的產業化能力或規模,具有較好的市場前景。資金來源和使用合法、合理。
(三)申報要求
除滿足一般項目申報條件和要求外,還須符合以下要求:
1.不能直接申報基地建設、中介機構建設、服務模式建設、平臺建設、星火培訓基地、星火學校建設或軟課題類項目。
2.申報重點項目(除后補助項目外)須制定可行性報告(格式從科技部申報系統或中國星火計劃網下載),經各省(區、市)科技廳(委、局)審核論證后,與申報書一起從科技部申報系統報送。后補助項目參照申報書和可行性報告格式,在相關預期指標欄內相應填寫完成情況,并將“可行性報告”改為“總結報告”。
3.申報重點項目(除后補助項目外),除填報項目申報書和可行性報告中的相關財務和預算信息外,還須單獨填報《2008年度國家級星火計劃重點項目預算申請(或決算情況)書》(可從申報系統下載)。后補助項目參照預算申報書格式,填寫后補助項目決算情況書(在相關預算指標欄內相應填寫支出情況)。
4.2008年國家級星火計劃重點項目應從2007年度各地申報但未被立項支持的重點項目和2008年度星火計劃一般項目中產生;如為2007年申報但未被立項支持的重點項目,不需再次報送申報材料,只需在項目匯總表中注明即可;如為2008年新推薦項目,需按規定報送相關材料。部分工作只限相關省(區、市)申報。各地申報重點項目數量不能超過分配名額(可從申報系統下載)。
5.項目經費申請額度原則為50-100萬元,項目實施期限原則不超過2年。
三、申報組織
1.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科技廳(委、局)和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有關部門相關司局負責組織本省(區、市)、本部門2008年度備選項目的申報工作(副省級城市單獨組織并由所在省份統一報送)。
2.申報所需材料和申報流程同2007年。擬新推薦的重點項目,由項目申報單位從科技部申報系統(program.most.gov.cn)或中國星火計劃網下載項目申報書和可行性報告格式;同時,按重點項目申報要求填報預算申請(或決算情況)書。各省(區、市)科技廳(委、局)和有關部門相關司局對申請單位報送的項目進行審核論證后,通過科技部申報系統報送相應的電子數據(紙質文件不需報送)。一般項目只需填寫項目申報書。
3.各省(區、市)科技廳(委、局)和有關部門相關司局須向科技部星火辦報送申報意見(加蓋公章)和項目匯總表(每頁均須加蓋公章,格式見附件2)各一份。申報意見應寫明申報總體情況、各類項目申報情況和組織審核論證(包括技術論證和預算或決算論證)的過程等,并在申報匯總表中注明重點項目及其排序。
4.各省(區、市)科技廳(委、局)和國務院各有關部、委、局科技主管部門、各有關單位須于2008年5月30日前將申報材料報科技部星火辦。
四、聯系方式
(1)科技特派員制度試點、農業科技園區、科技促進三峽移民開發項目。
科技部農村中心:孟燕萍、王強、李艷
電話:010-68516510、68511850、68529737
科技部農村司:魏勤芳
電話:010-58881425
(2)其他項目。
科技部農村中心:陳永紅、于雙民、張輝(科技扶貧項目)
電話:010-68529091、68514065、68527338
科技部農村司:王仕濤、胡京華
電話:010-58881439、58881411
(3)網上申報技術支持。
科技部信息中心
電話:010-58881245、68576284
傳真:010-68584828、68571863
(4)材料寄送地址。
北京市西城區三里河路54號,科技部農村中心星火與信息處(1000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