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2007年度上海市新材料與能源中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申報和評審工作的通知
發布時間:2007-05-22 來源:上海市科學技術委員會各有關單位人事(職改)部門:
根據《上海市專業技術職稱(資格)評定與專業技術職務聘任相分離的暫行辦法》(滬人[1999]52號)以及有關文件規定的精神,為做好2007年度上海市新材料與能源中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申報評審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評審機構:上海科學院新材料與能源中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評審委員會。
二、申報范圍:
1、本市各企事業單位從事新近發展或正在研制具有優異性能或特定功能的材料、新型無機非金屬材料、新型有機合成材料、新型金屬和合成材料、材料測試評價共性技術以及能源開發與應用等工作的在職專業技術人員。
2、外省市在滬工作的專業技術人員申報,須符合國家和本市相關申報條件且工作滿一年以上的在職專業技術人員。
3、雖已到退休年齡,但已辦理延長退休手續的專業技術人員(當年已達到退休年齡或已辦理退休手續的不在申報范圍)。
三、申報條件
1、遵紀守法,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熱愛本職工作,自覺履行工作職責。
2、符合《工程技術人員職務試行條例》規定中的工程師職務任職條件。
3、具備與申報職稱一致或相近的專業,并在與所學專業相應的工程技術崗位上工作。
4、學歷和資歷:具有國家認可的大專畢業以上學歷,并擔任助理工程師職務滿4年以上或取得第二學士學位、碩士學位滿2年以上。
任職資歷計算日期至2007年6月31日前。
5、外語和計算機要求:除符合免試條件外,申報人須通過全國職稱外語和職稱計算機的考試。
6、不具備學歷、資歷要求的專業技術人員申報,必須有所在單位的推薦意見,同時符合以下條件之一。名額原則上不超過當年申報人數的10%。
⑴參與具體工作且其成果已獲國家授權的知識產權。如專利權、著作權、商標權等。
⑵參與具體工作且其成果已獲國家、省部級科技進步獎、自然科學獎、發明獎三等獎以上。
⑶參與國家和上海市重大科研、攻關項目;取得重大經濟和社會效益并得到同行的認可。
四、申報材料要求
1、《中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評定申報表》(原件)一式二份
2、《任職資格基本情況表》(申報系統打印,其中有一份要求原件)一式十五份
3、工作業務小結(A4紙正反面打印并經單位審核簽章) 一份
4、主送論文(已發表的原件,未發表的打印件并經單位審核簽章)一份
5、學歷證書、學位證書、資格證書、聘書、獲獎證書、專利證書、職稱外語合格證書、職稱計算機合格證書等(按順序裝訂成冊)一式一份
6、考績檔案(藍封面) 一份
7、其它反映水平材料 一式一份
8、申報信息系統軟盤(3.5寸)。內含《上海市專業技術人員職稱評審材料申報系統信息》、《送審材料目錄》、《制證信息表》。 一份
9、近期免冠正面二寸彩色證件照(背面寫上姓名、單位) 一張
10、制證信息表(打印件) 一份
11、送審材料目錄(打印件,按實際申報材料填寫并按上述順序依次放入文件袋中貼在文件袋正面)一份
五、具體要求
1、在上海市人事局二十一世紀人才網(http://www.21cnhr.com)、上海科技網()、上海科學院網(http://www.stas.org.cn)、上海知識產權培訓中心網(http://www.siptc.com)尋找《關于2007年度上海市新材料與能源中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申報和評審工作的通知》,按要求下載skypszl-setup并安裝。打開上海市專業技術人員職稱評審材料申報系統,請仔細閱讀使用說明,按要求如實填寫申報信息并保存至3.5寸清潔軟盤內。
2、申報材料須經所在單位人事部門(人事檔案保管單位)核實并加蓋公章,送至上海科學院職改辦或上海市人事局委托的職稱申報服務機構申報。申報時需帶學歷、學位證書、專業技術資格證書、聘書、獲獎證書、專利證書、職稱外語、計算機合格證書等證書原件,審核后原件退還本人。
3、材料申報信息軟盤一張(3.5寸),內含《申報系統的上報信息》、《送審材料目錄》、《制證信息表》。
4、在報送材料時,申報人應按《送審材料目錄》(附件一)的要求整理申報材料。
5、不具備學歷、資歷要求的專業技術人員必須經本單位推薦并需進行任現職以來的專業答辯。
六、評審費用
評審費600元人民幣(含評議費、制證費),在報送材料時交付。
七、材料受理時間
2007年5月20日至2007年6月20日(雙休日除外)
上午9:00~11:00,下午1:30~4:30
八、材料受理地點
1、上海科學院職改辦中山北路2668號35樓(聯合大廈)聯系人:王錢榮 金楊
聯系電話:62571595 62547480轉3512
2、上海市人事局委托的職稱申報服務機構
網上下載:1.上海市專業技術人員職稱評審材料申報系統(基本情況表)
2.制證信息表
3.送審材料目錄
?
上海科學院職改辦
二○○七年五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