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申報2005年度科普“2211”示范工程項目的通知
發布時間:2005-11-25 來源:上海市科學技術委員會滬科科普(2005)第031號
各區縣科委、教育局、科協,各有關單位:
根據《2001—2005上海科普發展計劃》,“十五”期間在全市組織開展“2211”科普示范工程創建工作,即在全市范圍內選擇科普工作開展較全面并具有持續發展能力的20個街道(社區)和20所學校;選擇重視科普工作并具有科普工作創新思路的10家工業企業與10家商業企業作為上海市科普示范單位,授予其榮譽稱號,重點支持其科普工作發展。根據這個計劃和目標,2005年度上海市科普示范社區(街道)、科技教育特色示范學校(復查)、科普示范工業企業和科普示范商業企業的申報工作即將開始。為了認真做好申報工作,現將有關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報范圍
1、科普示范街道(社區):城區以街道為單位,郊區(縣)以行政鄉(鎮)為單位。
2、科普示范工業企業或商業企業:本市行政區域內經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記注冊、具有法人資格的各類企事業單位。
二、申報辦法與要求
(一)辦法
1、科普示范街道(社區)、科普示范商業企業的申報:各區、縣可以科普工作聯席會議辦公室、科委、科協等部門共同組織提名申報,并報區、縣科普工作聯席會議通過。
2、科普示范工業企業申報:原則上以各系統各部門科技業務部門為主,各區縣科委、科協也可組織推薦申報。
3、科技教育特色示范學校復查工作,由區縣教育局會同區縣科委、科協組織自查后向市教委體衛藝科處申報,市教委體衛藝科處協調有關部門復審后報市科普工作聯席會議辦公室備案。(《關于評選科技教育特色示范學校的實施辦法》及《科技教育特色示范學校復查申報表》另發)。
(二)要求
1、科普“2211”示范工程創建評選工作嚴格按照評選標準,堅持實事求是、群眾公認的原則,各區縣主管部門要加強組織與協調,認真細致地做好推薦申報工作。
2、各區縣在初評的基礎上,可推薦申報科普示范街道(社區)2家、科普示范工業企業和科普示范商業企業各3家。
3、各申報單位須按要求填寫申報表,另附3000字左右的創建工作總結材料。全部材料一式十份。
三、評選方法與獎勵
1、科普示范街道(社區):全市每年原則上只評選20家單位。曾獲得2004年度科普示范街道(社區)稱號的單位,需重新參加2005年度的評選。堅持優勝劣汰,不搞終身制,不搞地區平衡。
2、科普示范工業企業和商業企業:按計劃“十五”期間各評選10家。
3、被評為科普示范街道(社區)、科普示范工業企業和科普示范商業企業的單位將由上海市科普工作聯席會議授牌和項目資助(具體形式另行通知)。
四、評選標準
1、《上海市科普示范街道(社區)標準(暫行)》
2、《科普示范企業(工業與商業)的評選標準(暫行)》
五、材料報送及截止日期
1、科普示范街道(社區)、科普示范工業企業和科普示范商業企業的申報材料請于2005年12月31日前報上海科學普及促進中心(申報工作委托單位)。
地址:虹橋路2216號 郵編:200336
聯系人:黃蘭英、藍天 電話:62619376、62611698
特此通知。
附件:1、《上海市科普示范街道(社區)標準(暫行)》
2、《科普示范企業(工業與商業)的評選標準(暫行)》
3、《上海市科普“2211”工程申報推薦表》
上海市科普工作聯席會議辦公室
二○○五年十一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