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印發(fā)《國際科學技術會議與展覽管理暫行辦法試行實施細則》的通知
發(fā)布時間:2003-06-23 來源:上海市科學技術委員會國際科技會議和展覽會對上海了解國內外最新科技動態(tài)、推動對外科技合作與交流以及展示上海乃至中國的科技成就起到了重要和積極的作用。
在積極鼓勵和支持辦會辦展的同時,為進一步規(guī)范在上海舉辦的國際科技會議和展覽會,依據(jù)國科發(fā)外字(2001)311號文等一系列上級部門的文件精神,在總結和重申有關國際科學技術會議與展覽管理的要求和注意事項的基礎上,特制定《國際科學技術會議與展覽管理暫行辦法試行實施細則》,現(xiàn)印發(fā)給你們,請遵照執(zhí)行。
特此通知。
附件: l、《國際科學技術會議與展覽管理暫行辦法試行實施細則》
2、會議和展覽信息摘要的提綱
3、會展總結報告的提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