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推薦2003年度上海市科學技術進步獎的通知
發布時間:2003-03-17 來源:上海市科學技術委員會各有關單位,各有關專家:
2003年度上海市科學技術進步獎的推薦工作自即日起開始。請各推薦部門(單位)、推薦人掌握標準,認真做好上海市科學技術進步獎候選項目的選擇和推薦工作。現將有關要求通知如下:
一、推薦要求
1、評定獎項。2003年度上海市科學技術進步獎的推薦和評審工作將按照《上海市科學技術獎勵規定》的要求實施。2003年度上海市科學技術進步獎將評定科技功臣獎和科技進步一等獎、二等獎、三等獎。
科技功臣獎授予在當代科學技術前沿取得重大突破或者在科學技術發展中有卓著貢獻;在科技創新、科技成果轉化和高技術產業化中,創造巨大經濟效益或者社會效益的科技工作者。
科技進步一等獎、二等獎、三等獎授予在自然科學研究、技術發明、技術開發和成果轉化、社會公益研究、重大工程綜合技術創新中作出創造性貢獻并獲得顯著經濟與社會效益的個人或者組織。
2、申報對象。在本市從事科學研究、技術發明、技術開發、成果轉化和產業化,取得具有自主知識產權的科學發現、發明和創新成果、專利技術和產品、軟件等的自然人(國籍、戶籍不限)、法人。本市市民或者組織在行政區域外取得重大科學技術成果,并擁有自主知識產權的,也可以申報本市科技進步獎。
參照國家科技獎勵工作做法,在科學研究、技術開發項目中僅從事組織管理和輔助服務的工作人員,一般不作為項目完成人;如有擔任行政部門現職局及以上領導干部職務的項目完成人,請寫明該完成人在相關項目實施過程中對項目創新點的主要貢獻和理由,并由該完成人簽字予以確認。
3、評審分組。2003年度上海市科學技術進步獎評審工作共設立科技功臣評審組、自然科學學科評審組和計算機通信儀電、機械和動力電氣、醫藥與生物醫學工程、醫療衛生、金屬材料、無機非金屬材料、化工、交通運輸、輕工紡織、農業林業和養殖業、土木建筑、環境保護與自然災害監測預報、技術基礎、其他等專業評審組。
4、推薦資格。各區、縣科委,市政府各委辦局及集團公司,市科委認定的具有推薦資格的有關單位作為主管部門推薦本部門所屬的組織和個人的候選項目。候選項目第一完成單位的主管部門負責匯總推薦資料,按規定程序推薦;無主管部門的民營科技企業、三資企業、外地在滬單位,可由企業所在區、縣科委負責匯總推薦;原部屬在滬企事業單位可直接推薦;上海市科技功臣、中國科學院院士和中國工程院院士可3人以上共同直接推薦所熟悉專業的候選項目1項。
5、凡推薦上海市科學技術進步一等獎、二等獎、三等獎的候選項目,必須辦理科技成果登記手續。
二、推薦材料
1、2003年上海市科學技術進步獎將使用統一格式的推薦書、推薦登記表,以上材料均可在上海科技網站(stcsm.sh.gov.cn)下載,也可以到市科技獎勵辦公室領取。
2、科技功臣獎推薦人需報送推薦材料12套(其中4套為推薦書和完整附件材料的合裝本,另8套為推薦書)、一張計算機軟盤。
市科技進步獎每個推薦項目需報送推薦材料15套(其中4套為推薦書和完整附件材料的合裝本,另11套為推薦書)、推薦登記表2份及一張計算機軟盤。如果候選項目的工作成果為產品、裝置、系統等,須在推薦書中附上照片。動植物品種、新藥、醫療器械、食品等類項目需提供審批、審定證明文件等。
3、所有的推薦書及附件必須裝訂成冊,裝入檔案資料袋,并在袋上標明項目名稱;必須有一套完整的、附件材料齊全并加蓋公章的原件,注明“存檔件”字樣。
4、各推薦部門對推薦的候選項目(人)材料應認真審核。所有推薦的候選項目(人)必須出具書面的推薦意見,并加蓋推薦單位公章或由推薦人簽名。
三、受理單位、推薦時間與送交地點
1、上海市科學技術獎勵管理辦公室和上海市科學技術獎勵中心負責受理推薦材料和承擔科技成果登記。
2、推薦材料從5月15日起開始受理,截止日期為5月30日。推薦材料寄送地點是中山西路1525號1201室。各推薦部門和推薦人請在上述推薦期限內集中向上海市科學技術獎勵管理辦公室和上海市科學技術獎勵中心按規定要求送交有關推薦材料,逾期不再受理。
3、上海市科學技術獎勵管理辦公室、上海市科學技術獎勵中心辦公地點為中山西路1525號技貿大廈1201室 (郵編 200235,聯系電話 64386908, 64645558-4201、4202、4215,傳真 64381871)。
四、其它事項
1、按市財政局、物價局規定,推薦部門在報送材料時,每個項目應向上海市科學技術獎勵管理辦公室繳納評審費300元。
2、各專業評審組在進行專家評審時,有可能要求候選項目進行答辯。答辯按自愿原則進行安排,參加答辯的候選項目應及時做好有關答辯的準備工作。 特此通知。
上海市科學技術委員會
2003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