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高新技術企業(產品)認定辦公室“關于申明在各類活動中不收取各種費用的通知”
發布時間:2002-07-26 來源:上海市科學技術委員會各高新技術企業:
為促進本市高新技術產業發展,根據國家有關文件的精神,貴企業是由上海市高新技術企業(產品)認定辦公室或上海市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管委會辦公室認定的“上海市高新技術企業”。
近時期來,發現有些單位冒用上海市高新技術企業(產品)認定辦公室或上海市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管委會辦公室的名義要求高新技術企業參加他們組織的各類形式的培訓班、展覽會、拍攝廣告宣傳業務等,或強求企業參與報刊雜志社組織的董事會、編務會等組織形式,并且都有不合理的收費。為此,鄭重聲明,此類活動與上海市高新技術企業(產品)認定辦公室和上海市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管委會辦公室無關,上海市高新技術企業(產品)認定辦公室和上海市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管委會辦公室過去從未、今后也不會組織各種收費活動,望各高新技術企業增強自身保護意識和辨別能力,如遇有懷疑情況,可及時與我們聯系,以便加強管理,規范發展環境建設,努力推動本市高新技術產業的健康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