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組織申報2007年上海市優秀學科帶頭人計劃項目的通知
發布時間:2007-04-18 來源:上海市科學技術委員會
滬科(2007)第108號
各有關單位:
為進一步貫徹落實國家和上海中長期科技發展規劃綱要,選拔培養一批進入世界科技前沿和推進上海產業跨越發展的科技領軍人才,市科委啟動2007年度上海市優秀學科帶頭人計劃(A、B類)項目的申報工作。請有關單位認真組織。現將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學科帶頭人計劃(A類)面向在滬高校、科研院所(包括上海市研發公共服務平臺)等科研單位的杰出科技人才。
二、學科帶頭人計劃(B類)面向在滬企業(包括轉制的科研院所)的科技領軍人才,申請者所在企業須在2004年1月1日前注冊成立。
三、2007年學科帶頭人計劃將試點支持一批“聯合”申請的“產學研”項目。“聯合”申請中,高校、科研院所等科研單位人員申請“A類”計劃,圍繞企業急需研發項目開展應用基礎研究;對應企業科技人才申請“B類”計劃,開展應用研究和產業化研究。“聯合”申請項目(包括A類和B類)須在項目申請可行性方案中“國內合作形式和合作單位意見”一欄中表明“聯合申請”,并注明聯合申請對方的課題名稱、承擔單位和負責人等信息。“B類”項目申請者屬區(縣)企業,須經所在區(縣)科委出具推薦函,屬中央直屬或市屬單位,經所在單位出具推薦函。
四、2007年度上海市優秀學科帶頭人計劃重點支持國家、教育部、衛生部等部門以及上海市重點實驗室、工程研究中心、工程技術研究中心、企業技術中心等科研基地中的領軍人才。本年度的重點資助領域為:飛機制造、汽車、軌道交通、生物醫藥、新材料、新能源、微電子裝備、高能物理等。
五、申請條件請參照《上海市優秀學科帶頭人計劃管理辦法》和《上海市優秀學科帶頭人計劃(B類)管理辦法》。申請者須具有上海市戶籍或上海市居住證,且與申報依托單位工作合同期限覆蓋本計劃項目的執行期限。申請者須2004年1月1日前來滬進入申報依托單位工作,且每年在滬實際工作時間不少于9個月。
六、每人限報一項,且A、B計劃不可同時兼報。已獲得上海市優秀學科帶頭人計劃資助或已獲得市科委其他人才計劃資助尚未結題的人員不能申請。
七、申請者在“上海科技”網站填報《上海市科學技術委員會科研計劃項目課題可行性方案》(人才計劃版),在線打印后連同附件材料,經所在單位認真審核、擇優遴選后報市科委,B類申請者所在企業為非中央直屬、非市屬企業的須通過注冊所在地的區(縣)科委審核申報。
八、課題執行年限為2年,須在2009年9月30日前驗收。學科帶頭人計劃(A、B類)項目資助強度30-50萬元。
九、網上填報時間為2007年4月19日至5月16日。網上填報并提交成功、報送的書面材料簽章齊全并與網上提交的電子文檔內容一致的申請為有效申請。書面材料一式六份,報送到上海市中國工程院院士咨詢與學術活動中心。材料報送截至時間為2007年5月17日(星期四)下午16:00。
【備注:(1)在線填寫可行性方案時,“特征”請選擇“其他”;“是否定向”請選擇“否”;“申報市科委計劃類型”請選擇“科技人才培養計劃->學科帶頭人->學科帶頭人計劃(A類)、學科帶頭人計劃(B類)”,并根據招標指南選擇相應的子類別進行申報。(2)網上申報從4月19日起,截止期為5月16日】
聯系地址:上海市中國工程院院士咨詢與學術活動中心
南昌路47號上海科學會堂1111室
院士中心聯系人:何曉君、蒯本君
聯系電話:33080464
市科委基礎研究處聯系人:王冬妹、曹宏明
聯系電話:23112530、23112524
特此通知。
?
上海市科學技術委員會
二○○七年四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