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組織申報省級創新型中小企業的通知
發布時間:2023-04-12 來源:市工信局各區、縣(市)工信主管部門:
根據工信部《優質中小企業梯度培育管理暫行辦法》(工信部企業〔2022〕63號,簡稱《辦法》)和《黑龍江省工業和信息化廳關于印發〈黑龍江省創新型中小企業評價實施細則〉〈黑龍江省專精特新中小企業認定實施細則〉的通知》(黑工信企業規〔2023〕3號)規定,按照《黑龍江省工業和信息化廳關于組織開展我省創新型中小企業申報的通知》(黑工信企業函〔2023〕167號)的要求,現就組織申報省級創新型中小企業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申報條件
(一)在哈爾濱市內工商登記注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具備規范的財務會計核算和管理制度;
(二)符合《中小企業劃型標準規定》;
(三)未被列入經營異常名錄或嚴重失信主體名單,提供的產品(服務)不屬于國家禁止、限制或淘汰類,同時近三年未發生重大安全(含網絡安全、數據安全)、質量、環境污染等事故以及偷漏稅等違法違規行為;
(四)堅持企業自愿原則,滿足《辦法》規定的創新型中小企業評價標準;
(五)已被認定且在有效期內的省級專精特新中小企業和國家級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應參與創新型中小企業評價。
二、申報時間
時間截至2023年4月26日。
三、申報審核流程
(一)線上申報。企業自愿在優質中小企業梯度培育平臺(https://zjtx.miit.gov.cn/)線上申報,完整填寫《黑龍江創新型中小企業自評表》(見附件1),并上傳佐證材料(見附件2)。
(二)區縣級審核。各區縣(市)工信主管部門登錄優質中小企業梯度培育平臺管理端,對企業自評信息和相關佐證材料進行審核、實地抽查,向市工信局行文推薦。
(三)市級審核匯總。市工信局對各區縣(市)推薦文件進行匯總、審核、實地抽查,行文推薦上報省工信廳。
(四)省級公告。省工信廳對各市(地)推薦文件進行匯總、審核,經公示無異議的,公告為黑龍江省創新型中小企業。
四、工作要求
(一)請各區縣(市)高度重視,切實加強組織協調,開展政策宣傳解讀,對本地區企業咨詢問題答疑??筛鶕貐^實際發布組織申報工作通知,廣泛動員企業參評,指導符合條件的企業積極申報,落實審核責任,對申報材料嚴格把關,按程序進行評價推薦。
(二)經公告的創新型中小企業有效期為3年,到期后進行復核。有效期內的創新型中小企業每年4月30日前通過培育平臺及時更新企業信息,未及時更新企業信息的,取消復核資格。如發生與評價條件有關的重大變化,應在發生變化后的3個月內登錄培育平臺,填寫重大變化情況報告表,未在3個月內及時報告的,取消復核資格,或直接取消公告。
(三)有效期內的創新型中小企業如發生重大安全(含網絡安全、數據安全)、質量、環境污染等事故,或嚴重失信、偷漏稅等違法違規行為,或被發現存在數據造假等情形,直接取消公告,且至少三年內不得再次申報。
(四)對于此次申報工作,各區縣(市)務于2023年4月26日前線上提交審核推薦意見,線下報送加蓋公章的正式推薦文件和創新型中小企業名單(附件3)。同時提交紙質材料(包括《黑龍江省創新型中小企業自評表》及佐證材料)一式兩份,報送市工信局中小企業發展處,電子版材料同時上報。
聯系人:岳璽媛、王鵬赟
聯系電話:86776213
電子郵箱:[email protected]
哈爾濱市工業和信息化局
2023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