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開展2023年度北京市知識產權試點示范單位申報及2020年度北京市知識產權試點示范單位復審工作的通知
發布時間:2023-04-19 來源:北京市大興區人民政府各企事業單位:
根據《北京市知識產權試點示范單位認定與管理辦法》(京知局〔2020〕171號),現組織開展2023年度北京市知識產權試點示范單位申報和2020年度北京市知識產權試點示范單位復審工作,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試點單位和示范單位申報
(一)申報時間
2023年4月17日至5月26日。
(二)申報條件
申報北京市知識產權試點單位應符合《北京市知識產權試點示范單位認定與管理辦法》(附件1,以下簡稱《辦法》)第四條規定;申報北京市知識產權示范單位應符合《辦法》第五條規定。
(三)申報及認定程序
1、申報方式
請申報單位登錄“北京市政務服務網”(http://banshi.beijing.gov.cn/),找到所在區知識產權局(或區市場監督管理局)政務服務事項中的“北京市知識產權試點單位的認定”、“北京市知識產權示范單位的認定”進行網上申報,詳情請參考《申報指南》(附件2)。
2、認定程序
(1)申請單位根據《辦法》第二章規定的條件進行自我評價,認為符合條件的,參照申報指南,填寫《北京市知識產權試點示范單位申報書》、《信息表》(附件3和5)在網上進行申報。
(2)大興知識產權局匯將總本轄區申報單位申報材料,進行初審,出具推薦意見,并將所有申報材料和初審推薦意見電子版推送給市知識產權局。
(3)市知識產權局對我區知識產權局的初審情況進行核驗、審核、評審等工作,確定北京市知識產權試點、示范單位名單。
(4)市知識產權局對于符合條件的申報單位,在官方網站上公示7天,公示期滿無異議的,由市知識產權局認定為2023年度“北京市知識產權試點單位”或“北京市知識產權示范單位”。
(四)其他事項
申報單位在北京市政務服務網上提交申報材料后,還應將《申報書》《信息表》(附件3和5)的電子件以及申報單位證明知識產權工作情況的材料電子件(可編輯Excel文件和加蓋公章后掃描的PDF文件)同時發送至各申報單位所在區知識產權局指定郵箱[email protected]及市知識產權局指定郵箱[email protected]
建議在通知中明確企業申報所需材料如營業執照、申報表、專利清單、專利證書及其他支撐性材料。
二、試點單位和示范單位復審
(一)復審對象范圍
2020年公布的第二批集中確認北京市知識產權試點示范單位和2020年度認定的北京市知識產權試點示范單位。大興區應復審的單位名單詳見附件6和附件7
(二)復審申報時間
2023年4月17日至5月26日。
(三)復審程序
1.參加復審的單位填寫《北京市知識產權試點示范單位復審申報書》(附件4)和《信息表》(附件5),將電子件(可編輯Excel文本)和PDF文件(封面加蓋公章后掃描)于2023年5月26日前提交至注冊所在區知識產權管理部門指定的郵箱。單位注冊地址發生跨區變動的,應向現所屬區的知識產權管理部門提交材料。
2、北京市知識產權局按照程序對符合復審條件的單位予以確認。知識產權試點示范單位復審合格的,由市知識產權局在官方網站上公示7日,公示期滿無異議的,維持知識產權試點示范單位資格。知識產權試點示范單位復審不合格或無正當理由不參加復審的,知識產權試點示范單位資格失效。
北京市知識產權局聯系人及聯系電話
聯系人:劉凱、郭曉萌;聯系電話:010-82615339,010-88011718
大興區知識產權局聯系人及聯系電話
聯系人: 舒亞玲 李亞鵬 聯系電話:010-69204809 010-69243319
特此通知。
大興區市場監督管理局
大興區知識產權局
2023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