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組織申報2023年省級中小企業公共服務平臺的通知
發布時間:2023-04-21 來源:市工信局各區、縣(市)工信主管部門、各中小企業公共服務機構:
現將《黑龍江省工業和信息化廳關于組織申報2023年省級中小企業公共服務平臺的通知》(〔2023〕190號)轉發給你們,為做好組織申報工作,現將相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報條件。申報單位需滿足《黑龍江省中小企業公共服務平臺認定管理辦法》(黑工信企業規〔2019〕5號,以下簡稱《管理辦法》)有關規定,重點為中小企業提供信息、技術、創業、培訓、融資等公共服務,管理規范、業績突出、公信度高、服務面廣,具有較強示范帶動作用。
二、申報范圍。滿足《管理辦法》規定的服務機構均可自愿申報。按照《管理辦法》第十二條規定,省級平臺有效期為三年,2019年省級平臺(有效期截至2023年5月,詳見附件2)可自愿申報。
三、組織原則。按照屬地管理原則,各區縣(市)工信主管部門負責轄區內符合條件的服務機構(包括轄區內中省直單位)自愿進行申報,指導申報單位對照《管理辦法》做好申報材料組織工作。
四、申報時限。請各區縣(市)工信主管部門于5月6日下班前將推薦文件、《黑龍江省中小企業公共服務平臺推薦匯總表》(附件4)和申報單位相關申報材料紙質文件(需膠裝成冊)一式兩份、全部材料的電子文檔光盤(一式兩份)報送市工信局中小企業發展處(哈爾濱市政府西配樓0457室)。
五、有關要求。請各區縣(市)工信主管部門對企業申報材料進行把關,在確保申報材料完整性、真實性的基礎上,組織做好相關申報工作。
聯系人:王鵬赟聯系電話:86776213
附件1:關于組織申報2023年省級中小企業公共服務平臺的通知(黑工信企業函190號).pdf
附件5:黑龍江省中小企業公共服務平臺申請報告(模板).xls
哈爾濱市工業和信息化局
2023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