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關單位:
為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大精神,大力實施新時代人才強市戰略,進一步推進產學研用協同創新,探索高校與企業聯合培養人才、科技攻關和科技成果轉化新機制,根據《長春市科技創新條例》,2023年計劃面向全市科技型企業公開選聘50名左右科技創新、管理及創業人才到長春市域內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兼職擔任“產業教授”。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條件
“產業教授”主要從長春市科技型企業中選聘,應具備以下條件:
1.政治素質好,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具備良好的職業道德,熱心高校院所學科(領域)建設、人才培養和科技成果轉化工作;
2.原則上應具有本科及以上學位或學歷,或具有擬聘任學科(領域)高級職稱或相當層次職業資格;
3.應對行業發展有精準把握,有較強的技術創新能力,精于實操,善于解決復雜難題,并具有下列條件之一:
(1)主持或參與過市級及以上科研項目,擁有專利或掌握關鍵技術;
(2)市級以上創業導師,具有創業、投融資、企業管理等經驗的孵化器創始人;
(3)企業高級管理人才應從事本行業經營管理工作3年以上,專業水平較高、管理經驗豐富,經營管理的企業取得顯著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得到業界公認;
4.所在企業設有重點實驗室、博士后科研工作站、院士(專家)工作站、技術創新中心或工程研究中心等平臺(滿足其中一個條件即優先),有較強的行業影響力;?
5.有穩定的工作團隊或助手;
6.選派后能夠在高校院所“產業教授”崗位工作滿兩年,每年為高校院所工作時間不少于60個工作日。
除以上條件外,還應滿足申報崗位規定的其他資格條件。在企事業單位兼職的高校院所教師不得申報。
二、重點任務
(一)“產業教授”
1.推動所在企業與高校院所聯合開展項目申報、技術研發、成果轉化、參與承擔高校院所科研成果中試放大和產業化基地建設;
2.促進所在企業與高校院所深度合作。爭取所在企業設立實習就業崗位,支持學生到企業開展專業實習活動,結合企業實際問題開展畢業設計、創新創業等實踐教學活動;
3.協助所在企業與高校院所共建院士(專家)工作站、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技術創新中心、制造業創新中心、產業創新中心和工程技術研究中心等平臺;
4.參與高校院所學科和教學團隊建設、人才培養方案制定等工作,基于企業技術技能發展現狀,對教學內容和人才培養提出有效建議,為高校院所學科建設提供戰略咨詢。
(二)受聘高校院所
1.鼓勵與“產業教授”所在單位共建各類研發機構和平臺,聯合開展技術攻關、產品研發、成果轉化、人才培養、技術培訓、項目申報等工作;
2.制定并實施“產業教授”選聘細則,擬定高校院所“產業教授”合作協議,明確細化“產業教授”崗位職責和權益,圍繞“產業教授”合作協議進行年度考核;
3.推動產學研進一步融合,根據產業需求不斷優化學科專業設置,安排“產業教授”參與指導學生,為“產業教授”開設應用性或實踐性課程提供支持;
4.推薦優秀畢業生到“產業教授”所在企業實習實訓、就業。
(三)派出單位
1.支持符合條件的人選申報“產業教授”,支持其參與高校院所的人才培養、技術攻關,確保派出期間在本單位相關權益不受影響;
2.為對接高校院所的師生實習實訓提供平臺和條件,創造條件吸納優秀高校院所畢業生在本單位就業;
3.積極承擔高校院所科研成果中試放大和產業化基地建設,主動對接高校院所能夠共建的院士(專家)工作站、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等平臺。
三、申報選派流程
(一)已開展合作的
1.符合選派條件的高校院所、選派的“產業教授”和“產業教授”所在單位三方簽訂了合作協議的(2023年1月1日(含)以后),由三方共同填報《長春市“產業教授”申報書》(附件1),由高校院所出具推薦函,與三方簽訂的合作協議一并報市科技局;
2.市科技局組織專家依據“產業教授”相關申報材料進行評審,擇優確定“產業教授”人選。
(二)需市科技局進行協調對接的
1.市域內高校院所,自愿填寫《高校院所“產業教授”需求申報表》(附件2),并出具推薦函,一并報市科技局;
2.市科技局匯總市域內高校院所“產業教授”需求情況,向社會公開征集;
3.長春市科技型企業根據高校院所“產業教授”需求情況,按照自愿原則,組織符合條件的科技人才填寫《企業“產業教授”推薦人選申報表》(附件3),同時出具推薦函,一并報市科技局;
4.市科技局根據高校院所需求情況和企業人選推薦情況,組織高校院所與“產業教授”及其所在企業進行對接,高校院所和“產業教授”及其所在企業三方確認后,簽訂合作協議(附件4),并共同填報《長春市“產業教授”申報書》。
后續申報選派工作流程同“已開展合作的”。
四、材料報送
1.《長春市“產業教授”申報書》和高校院所、“產業教授”和“產業教授”所在單位三方簽訂的合作協議裝訂成冊,一式五份,推薦函一式兩份,《高校院所“產業教授”需求申報表》一式五份,推薦函一式兩份,于2023年5月28日前報送市科技局;? ?
2.《企業“產業教授”推薦人選申報表》等相關材料報送時間另行通知。
五、支持措施
1.市科技局支持資金5萬元/年,當年一次性撥付到派駐高校院所,專項用于“產業教授”開展科技創新活動;
2.“產業教授”聘期內取得的成果,作為其在原單位職稱評審、崗位聘用、考核獎勵、評先樹優等的重要參考;
3.對有關高校院所、企業和表現突出的“產業教授”,適時予以通報表揚,并組織媒體開展宣傳。
六、考核管理
1.“產業教授”實行兼職聘任,按需設崗、公開選聘、擇優聘任、合同管理,每個聘期2年。聘任期間,“產業教授”與派出單位勞動人事關系不變,不占用高校院所現有人員崗位,崗位津貼不納入高校院所績效工資總量;
2.“產業教授”實行年度考核管理,于聘期滿1年和聘期結束前30日內進行,考核內容包括履職情況、工作成效等。年度考核由市科技局委托高校院所會同“產業教授”派出單位開展,考核結果分為合格、不合格,年度考核結果于考核工作結束30日內報市科技局備案并反饋“產業教授”派出單位;??
3.根據高校院所制定的考核細則,“產業教授”年度考核不合格的,報市科技局解除聘任合同并不再給予經費支持;
4.“產業教授”因身體狀況、工作調離等原因不能繼續履職的,或存在學術不端行為,有嚴重教學、科研、管理等方面事故和其他嚴重影響聘任高校院所和所在單位聲譽等情形的,受聘高校院所可直接解除聘任合同,報市科技局備案,不再給予經費支持。
七、申報注意事項
1.撥款信息采集。高校院所須保證填報撥款信息的真實性及完整性(不可簡稱或簡化),確保財政撥款渠道的順暢;
2.科技倫理要求。工作內容不允許違背國家和省市科技倫理制度規范及科技倫理治理的有關要求。
八、聯系方式
1.聯系處室:長春市科技局科技人才與企業服務處(南關區華新街700號長春市政務中心576-1室)
2.聯系人:王? 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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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