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開展2024屆高校畢業生求職創業補貼申報工作的通知
發布時間:2023-05-24 來源:市人社局在哈各高校:
根據《黑龍江省就業補助資金管理和使用實施辦法》(黑財規審〔2018〕10號)、《關于轉發<關于做好當前形勢下高校畢業生就業創業工作的通知>的通知》(黑人社函〔2019〕984 號)文件精神,現就做好2024屆高校畢業生求職創業補貼申報工作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發放對象及補貼標準
對在畢業年度有就業創業意愿并積極求職創業的低保家庭、貧困殘疾人家庭、建檔立卡貧困家庭和特困人員中的高校畢業生,殘疾及獲得國家助學貸款的高校畢業生,給予一次性1000元的求職創業補貼。同時屬于兩類以上的高校畢業生,只能按照其中一類進行申報,不可重復享受。
二、高校畢業生在校申報材料
(一)相關證件。身份證照片(正反面)、銀行卡照片(正反面)。
(二)相關材料。
1.低保家庭的高校畢業生。提供民政部門發放的低保證、領取當年低保的銀行流水賬單、居民戶口簿(畢業生與父母在同一家庭戶口);
2.貧困殘疾人家庭的高校畢業生。提供家庭貧困證明、居民戶口簿、同一家庭戶口成員的殘疾證;
3.建檔立卡貧困家庭的高校畢業生。提供全國扶貧開發系統本人信息截屏,并加蓋村委會公章;
4.特困人員的高校畢業生。提供特困人員救助供養證;
5.身體有殘疾的高校畢業生。提供殘聯發放的殘疾證;
6.獲得國家助學貸款的高校畢業生。提供在校期間獲得國家助學貸款的貸款合同。
各高校對以上申報材料需嚴格核實確認,尤其是對未脫貧的學生提供的貧困證明需由村委會說明未脫貧原因。
三、高校報人社部門復核材料
畢業生提供的申請材料經所在高校初審后,登錄《哈爾濱市就業網絡管理系統》報當地人社部門復核。通過復核合格的高校,將以下材料每頁加蓋學校公章生成PDF文件,連同電子版一并發至電子郵箱(所有原件由各高校留存備查)。
1.應屆畢業生證明(每人一份);
2.在校公示名單;
3.六類人群分類名單匯總表;
4.求職創業補貼審批資金匯總表。
四、高校申報流程
(一)申報系統。通過登錄《哈爾濱市就業網絡管理系統》(http://221.208.240.97:35000/)申報2024屆高校畢業生求職創業補貼申請材料。
(二)系統操作。各高校完成審核后,登錄《哈爾濱市就業網絡管理系統》,點擊“大學生一次性求職”欄目,更新完善學校信息并提交保存;點擊“補貼名冊管理”添加新名冊,按要求上傳“申請補貼學生在校內的公示名單”;點擊“學生名單”按要求添加符合條件學生信息并上傳相關證件材料;點擊“補貼申報”提交補貼申請。補貼發放完成后,需在系統中點擊“補貼發放回執”,將發放至每名畢業生的銀行流水圖片上傳至系統中,完成2024屆求職創業補貼申報工作。
五、審核及資金發放
(一)審核。高校畢業生申報材料由各高校進行審核,審核完成后將符合條件的畢業生材料通過《哈爾濱市就業網絡管理系統》上傳,待市人社部門復核。
(二)資金發放。經市人社部門復核合格后通知高校提供單位往來票據;待上級主管部門批復后,市人社部門將求職創業補貼資金撥付至各高校賬戶,再由各高校及時將求職創業補貼資金撥付至畢業生個人賬戶。
六、有關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視,落實責任。請各高校高度重視求職創業補貼審核工作,要落實責任人,明確任務分工,加強協調配合,做好補貼審核和申報工作。
(二)規范流程,杜絕冒領。請各高校進一步規范求職創業補貼審核流程和標準,做到補貼申請材料完整、真實、可信,切實杜絕虛報冒領現象。
(三)完成時限,郵寄方式。請各高校于2023年9月10日前將符合條件畢業生申請材料上傳至《哈爾濱市就業網絡管理系統》,單位資金往來票據等其他材料以電子郵件和郵寄方式報送。
電子郵箱:[email protected]
郵寄單位:哈爾濱市人力資源服務中心高校畢業生就業指導服務處
郵寄地址:哈爾濱市香坊區和興路38號1號樓501室
聯系人:石瑤? 18324500302
哈爾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3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