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醫保經辦對外服務事項目錄(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費用審核)
發布時間:2023-06-02 來源:北京市密云區人民政府【事項名稱】北京市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門診費用審核
【辦理條件(受理條件)】
1.新參保未發社保卡期間就醫發生的費用;
2.在定點醫療機構急診未持卡就醫發生的費用;
3.社保卡掛失,補(換)社保卡期間就醫發生的費用;
4.出院后未辦理出院手續,發生的費用;
5.欠費期間就醫發生的費用;
6.無生育險人員計劃生育手術費用;
7.符合本市醫療保險規定在外埠就醫發生的費用;
8.符合醫療保險規定本市外購藥品的費用。
【辦理流程】
參保單位/社保所接收參保人員申報的醫療門診費用單據,單位/社保所通過《北京市醫療保險企業管理信息系統手工報銷軟件》錄入門診費用信息,打印審核表加蓋公章并生成報盤文件,每月1-20日(工昨日)進行申報。
【申報材料】
1.《北京市基本醫療保險手工報銷費用審核表》或《北京市基本醫療保險門診上傳費用審核表》;
2.收費票據;
3.處方底方;
4.檢查、治療費用明細;
5.報盤文件;
6.急診診斷證明(以下任何一項即可:蓋有急診章的急診診斷證明書、蓋有急診章的急診病歷、蓋有急診章的急診處方、蓋有急診章的北京市醫療保險專用處方;
7.有轉診(院)時,應提供《北京市醫療保險轉診(院)單》
8.醫療保險手工報銷醫療費用審核表
【地點】密云區經濟開發區康寶路15號就業大廳36、37、38、39、40、41窗口
【電話】69048458
【時間】工作日8:30-17:00
【事項名稱】北京市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住院費用審核
【辦理條件(受理條件)】
1.新參保未發社保卡期間就醫發生的費用;
2.在定點醫療機構急診留觀未持卡就醫發生的費用;
3.社保卡掛失,補(換)社保卡期間就醫發生的費用;
4.欠費期間就醫發生的費用;
5.符合本市醫療保險規定在外埠就醫發生的費用;
【辦理流程】
參保單位/社保所接收參保人員申報的醫療住院費用單據,單位/社保所通過《北京市醫療保險企業管理信息系統手工報銷軟件》錄入住院費用信息,打印審批表加蓋公章并生成報盤文件,每月1-20日(工作日)進行申報。
【申報材料】
1.《北京市醫療保險手工報銷費用審核表》;
2.收費票據;
3.出院診斷證明;
4.住院費用結算單(或匯總明細清單);
5.全額結算證明(異地費用除外);
6.欠費需提供單位出具欠費情況說明并加蓋公章
7.報盤文件。
其他類申報材料,如:
1.急診留觀、門診特殊病、家庭病床費用提供處方、費用明細,其它材料同普通住院費用;
2.轉診治療的,請提供《北京市醫療保險轉診(院)單》;
3.涉及起付線減半政策時提供《北京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領取證》復印件。
同時提供符合辦理條件的材料,如:
《北京市社會保障卡發行回執單》復印件或《北京市社會保障卡業務回執單》復印件或《新發與補(換)社會保障卡證明》復印件。
【地點】密云區經濟開發區康寶路15號就業大廳36、37、38、39、40、41窗口
【電話】69048458
【時間】工作日8:3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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