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開展2023年度長春市科技企業孵化器建設與發展計劃申報工作的通知
發布時間:2023-06-06 來源:科技人才與企業服務處各縣(市)區、開發區科技管理部門,各有關單位:
為推進我市科技企業孵化器建設與發展,進一步構建良好的科技創新創業生態,依據《關于推動創新創業高質量發展打造“雙創”升級版的意見》(國發〔2018〕32號)、《長春市科技企業孵化器認定管理辦法(試行)》(長科規〔2023〕2號),結合我市實際,啟動實施2023年度長春市科技企業孵化器建設與發展計劃,計劃包括市級科技企業孵化器認定和科技企業孵化器運營成效補助兩部分,現將申報工作相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支持對象
1.在長春市內注冊成立,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發展方向明確,具備完善的運營管理體系和孵化服務機制,并且正常運營1年以上的科技企業孵化器;
2.上一年度運營狀態良好、服務能力突出、孵化成效顯著并具備可持續發展前景,且已被認定為市級及以上的科技企業孵化器。
二、申報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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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長春市科技企業孵化器認定管理辦法(試行)》(長科規〔2023〕2號)中的相關規定,自評符合條件的按求申報。
(二)申報科技企業孵化器運營成效補助應具備以下條件:
1.孵化服務能力突出,種子資金儲備充足,能夠為在孵企業融資;專業服務人員及創業導師配備充足,能夠滿足在孵企業需求,能與投資機構建立合作關系;
2.孵化服務成效顯著,公共技術服務平臺建設完備并正常運行,在孵企業數量能穩步增長,畢業企業發展經營狀況良好;
3.開展的特色工作及服務收益明顯,能舉辦多場雙創活動或參與省科技廳、市科技局組織的創新創業活動,并能夠完整、準確、及時地完成統計報表和總結報告;
4.能夠孵化培育科技型中小企業、高新技術企業,近2年內有不少于2個新的典型孵化案例,在孵企業中已申請專利或擁有有效知識產權的企業占在孵企業總數比例應不低于10%;
5.在區域范圍內輻射帶動作用大,能為當地營造有利于創新創業創造的良好發展環境。
三、申報材料
(一)認定市級科技企業孵化器須提供:
1.市級科技企業孵化器認定申報書;
2.運營管理單位營業執照復印件;
3.孵化場地產權證明或租賃合同復印件;
4.內部主要管理制度和孵化管理文件(入孵制度、畢業制度等);
5.上一年度填報全國火炬統計證明材料;
6.擁有種子資金、孵化資金的相關證明材料復印件(如存款證明、設立孵化資金的文件或與投資機構簽署的合作協議)或為在孵企業投融資案例;
7.運營管理人員參加過孵化器從業培訓及學歷相關證明材料;
8.在孵企業的有效知識產權證書或已申請知識產權的相關證明材料;
9.在孵企業營業執照復印件和匯總表(含名稱、入駐時間、聯系人及電話等);
10.在孵企業與孵化器簽署的孵化服務協議復印件;
11.在孵企業科技型中小企業入庫編號,高新技術企業證明材料;
12.畢業企業名單,若為高新技術企業或上市企業則需提供證書或相應證明材料;
13.可以證明孵化器公共技術服務能力和工作績效的材料(專業型孵化器提供);
14.上一年度財務審計報告;
15.上兩個年度及當年投入的運營費用(不含來自各級政府部門資助的財政性資金)相關證明文件(服務內容、費用額度、支出明細等,并提供不少于30%支出票據);
16.上一年度工作總結報告;
17.其它證明材料。
(二)申報科技企業孵化器運營成效補助須提供:
1.科技企業孵化器運營成效補助申報書;
2.批準認定的正式文件復印件;
3.運營管理單位營業執照復印件;
4.上一年度填報全國火炬統計證明材料;
5.上一年度開展有特色、有創新的服務工作及突出服務案例,開展投資路演、創業交流、創業培訓、技術轉移等服務相關證明材料;
6.在孵企業營業執照復印件和匯總表(含名稱、入駐時間、聯系人及電話等);
7.在孵企業科技型中小企業入庫編號,高新技術企業證明材料;
8.畢業企業名單,若為高新技術企業或上市企業則需提供證書或相應證明材料;
9.可以證明孵化器公共技術服務能力和工作績效的材料(專業型孵化器提供)。
10.上一年度財務審計報告;
11.上兩個年度及當年投入的運營費用(不含來自各級政府部門資助的財政性資金)相關證明文件(服務內容、費用額度、支出明細等,并提供不少于30%支出票據)。
12.上一年度工作總結報告(需圍繞孵化服務能力、成效寫明具體情況及可持續發展前景);
13.其它證明材料。
四、支持方式與額度
采用后補助方式,按上兩個年度及當年運營投入的總金額(不含來自各級政府部門資助的財政性資金)計算,補助比例不超過50%。對新認定的市級科技企業孵化器給予10萬元支持;對運營成效良好的市級及以上科技企業孵化器給予10-30萬元支持。
五、申報流程
1.申報人申報。項目申報人登錄長春科創一網通云服務平臺(http://www.cckct.com/)進行網上填報和上傳提交,并經市科技局審核后下載打印紙件申報書及其它申報材料,一式3份膠裝裝訂成冊,報送推薦單位蓋章。
2.推薦單位審核推薦。推薦單位重點審核申報條件和申報材料真實性,在紙件申報書中蓋章,并出具加蓋本單位公章的正式推薦公函(附所有推薦的項目名單)。
3.報送申報材料。推薦單位匯總所推薦項目的紙質申報材料,連同正式推薦公函(一式3份,紅頭文件、帶編號、蓋公章),送至市科技局科技人才與企業服務處。
六、有關要求
1.同一孵化器只能申報新認定或運營成效補助,不得重復申報。如發現此類行為,取消當年申報資格并在兩年內禁止申報我市科技計劃項目。
2.申報單位對申報材料的真實性負責,若存在提供虛假信息等行為,一經發現并查實,將按相關規定取消其申報資格并列入市科研誠信嚴重失信行為數據庫,涉及違法的移送司法機關。
3.各縣(市)區、開發區科技管理部門要對申報材料的真實性、完整性、規范性進行認真審查。
七、受理時間
網上申報時間:6月23日16:00截止。
紙件受理時間:6月30日16:00截止。
八、咨詢及聯系方式
技術支持電話: 88777272、13664320122
市科技局業務咨詢電話:88777285、18686606690
紙件報送地址:市科技局科技人才與企業服務處(南關區華新街700號,長春市政務服務中心576-1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