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區科技廳關于組織開展廣西2023年技術先進型服務企業認定工作的通知(桂科高字〔2023〕71號)
發布時間:2023-06-08 來源:廣西壯族自治區科學技術廳各設區市科技局、各有關單位:
根據《關于將技術先進型服務企業所得稅政策推廣至全國實施的通知》(財稅〔2017〕79號)、《關于將服務貿易創新發展試點地區技術先進型服務企業所得稅政策推廣至全國實施的通知》(財稅〔2018〕44號)、《關于印發〈技術先進型服務企業認定備案工作指引〉的通知》(國科火字〔2022〕174號)和《廣西壯族自治區技術先進型服務企業認定管理辦法(試行)》(桂科高字〔2017〕309號)文件精神,為做好我區2023年技術先進型服務企業認定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條件要求
(一)在廣西壯族自治區注冊的法人企業;
(二)從事《技術先進型服務業務認定范圍(試行)》(附件1)中的一種或多種技術先進型服務業務,采用先進技術或具備較強的研發能力;
(三)具有大專以上學歷的員工占企業職工總數的50%以上;
(四)從事《技術先進型服務業務認定范圍(試行)》中的技術先進型服務業務取得的收入占企業當年總收入的50%以上;
(五)從事離岸服務外包業務取得的收入不低于企業當年總收入的35%。
從事離岸服務外包業務取得的收入,是指企業根據境外單位與其簽訂的委托合同,由本企業或其直接轉包的企業為境外單位提供《技術先進型服務業務認定范圍(試行)》中所規定的信息技術外包服務(ITO)、技術性業務流程外包服務(BPO)、技術性知識流程外包服務(KPO)和服務貿易類服務,而從上述境外單位取得的收入。
二、申報流程
(一)自我評價。本著自愿的原則,企業結合《廣西壯族自治區技術先進型服務企業認定管理辦法(試行)》,按照申報條件要求進行自我評價,符合條件的按照本通知要求申報。
(二)企業申報。企業登錄科技部政務服務平臺“https://fuwu.most.gov.cn”(首次申報需在平臺注冊成功后登錄),選擇“全國技術先進型服務企業業務辦理”進行申報,按系統要求填寫《技術先進型服務企業認定(復核)申請表》和上傳相關證明材料,并網絡打印紙質申報材料(含申請表、證明材料,模板見附件2)裝訂成冊一式5份,報送至企業注冊地所在市科技局。
(三)審核推薦。各設區市科技局匯總申報企業材料,對材料進行初審并填寫推薦意見。對符合申報條件的企業,由各設區市科技局匯總填報《技術先進型服務企業推薦匯總表》(附件3)一式1份,連同轄區內企業的紙質申報材料(一式5份,電子版PDF材料發送到指定郵箱),于2023年7月31日前統一報送至自治區科技廳。
三、有關要求
(一)各設區市科技主管部門要會同當地財政、稅務、商務和發展改革部門做好技術先進型服務企業相關政策宣傳和業務指導,積極動員企業申報。
(二)企業應對申報材料的真實性、有效性和合法性負責,如發現并查實存在弄虛作假行為的將取消申報資格,并按有關規定處理。
四、聯系方式
(一)聯系人:李榮德,尹仁湛
(二)聯系電話:0771—5336951、2093690
(三)電子郵箱:[email protected]
(四)郵寄地址:南寧市星湖路24號
2. 技術先進型服務企業認定(復核)申請表及材料要求.doc
廣西壯族自治區科學技術廳
2023年6月6日
(此件公開發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