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上海市科學技術委員會“誰執法誰普法”普法責任清單
發布時間:2023-07-21 來源:上海市科學技術委員會 一、重點普法內容及責任部門
1.《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政策法規與創新體系建設處牽頭,各相關處室、直屬單位配合)
2.《中華人民共和國科學技術進步法》(政策法規與創新體系建設處牽頭,各相關處室、直屬單位配合)
3.《中華人民共和國科學技術普及法》(科普工作處牽頭,政策法規與創新體系建設處配合)
4.《中華人民共和國促進科技成果轉化法》(創新服務處牽頭,政策法規與創新體系建設處配合)
5.《中華人民共和國生物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人類遺傳資源管理條例》《人類遺傳資源管理條例實施細則》(生物技術和醫藥處牽頭,政策法規與創新體系建設處配合)
6.《國家科學技術獎勵條例》(上海市科學技術獎勵中心牽頭,政策法規與創新體系建設處配合)
7.《上海市科學技術進步條例》《上海市推進科技創新中心建設條例》(政策法規與創新體系建設處牽頭,各相關處室、直屬單位配合)
8.《上海市促進大型科學儀器設施共享規定》(研發基地建設與管理處牽頭,政策法規與創新體系建設處配合)
9.《上海市科學技術普及條例》(科普工作處牽頭,政策法規與創新體系建設處配合)
10.《上海市促進科技成果轉化條例》(創新服務處牽頭,政策法規與創新體系建設處配合)
11.《上海市科學技術獎勵規定》(上海市科學技術獎勵中心牽頭,政策法規與創新體系建設處配合)
以上2-11項,還包括根據該部法律法規規章制定的行政規范性文件,由牽頭處室一并予以普及宣傳。
二、重點普法對象
1.面向市科技兩委機關工作人員;
2.面向科技系統單位干部職工;
3.面向企業、高校、科研院所等創新主體及科技工作者。
三、普法工作要求
(一)加強法治宣傳教育
全面加強對習近平法治思想的學習宣傳。建立健全黨委(黨組)理論學習中心組集體學法制度,將法治教育納入年度培訓內容,定期組織各級領導干部開展法治專題培訓,提高領導干部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的能力。
(二)把普法融入制度建設全過程
健全公開征求意見機制。在科技領域相關立法及規范性文件起草過程中,通過官方網站、官方微信公眾號等多種渠道征求公眾意見(依法需要保密的除外),并及時反饋意見采納情況。
健全法規規章政策解讀機制。科技領域地方性法規、政府規章、重大行政決策、規范性文件等出臺后,通過圖文解讀、媒體解讀、專家解讀等多種方式,幫助社會公眾更好知曉和理解。
(三)健全以案釋法工作機制
建立行政執法人員、律師以案釋法工作機制,由行政執法人員、律師等結合行政執法案件事實有針對性地開展以案釋法工作,充分發揮典型案例的引導、規范、預防與教育功能。
(四)組織開展法治宣傳教育活動
深入實施“八五”普法規劃。在“12?4”國家憲法日、上海市憲法宣傳周期間,組織開展憲法宣傳活動。
在重要法律頒布實施紀念日及科技活動周等時間節點,通過線上線下多種形式,開展生動有效的法治宣傳活動。
及時宣傳新出臺、新修訂的科技領域的法律法規規章。
創新普法理念,豐富普法形式。用好官方網站、官方微信公眾號等新媒體普法陣地,開設法治宣傳專欄,定期更新內容。
(五)加強社會主義法治文化建設
實施法治文化品牌陣地建設工程。把法治文化建設納入單位文化建設總體布局,依托單位的辦公場所、辦事窗口、公共服務場所,積極組織開展法治文化作品展示、展播等法治文化活動。
實施法治文化品牌活動培育工程。結合單位業務特點,培育有特色、有亮點、有影響的法治文化品牌,持續策劃并開展一系列法治文化品牌活動,擴大法治文化的影響力和感染力。
(六)完善法治輿論引導工作機制
針對科技領域的熱點法治事件和社會關注問題,組織執法人員、專家學者、法律服務工作者等及時進行權威法治解讀,正確引導法治輿論。
(七)加強組織領導
將普法工作納入本市科技工作總體布局,建立健全普法領導和工作機制,明確分管領導、責任部門和責任人員,加強普法工作人員、經費和物質保障,確保各項普法責任落實到位。
本普法責任清單有效期至2023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