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朝陽區衛生健康監督所安置農村地區勞動力勞務派遣服務項目遴選公告
發布時間:2023-08-02 來源:北京市朝陽區人民政府北京市朝陽區衛生健康監督所安置農村地區勞動力勞務派遣服務項目遴選公告
現向社會公開遴選北京市朝陽區衛生健康監督所安置農村地區勞動力勞務派遣服務項目的承擔單位,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委托單位
北京市朝陽區衛生健康監督所
二、申請單位
勞務派遣服務相關單位(含安置農村地區勞動力)
三、采購項目
(一)項目名稱:北京市朝陽區衛生健康監督所安置農村地區勞動力勞務派遣服務
(二)項目類別:購買服務類
(三)工作內容:負責5名安置農村地區勞動力勞務派遣人員服務工作。5名人員的崗位均為執法輔助類協管員,主要從事執法輔助勤務,協助衛生監督員整理收集日常監督檔案及執法材料,協助衛生監督員開展日常監督工作,下發通知、整理檔案。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及政策,根據甲方的要求,完成本項目勞務派遣服務。
四、具體要求
(一)供應商須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之規定,即:
1. 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
2. 具有良好的商業信譽和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設備和專業技術能力;
4. 有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良好記錄;
5. 參加政府采購活動前三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
6.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二)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報價;
(三)本項目投標截止期前被“信用中國”網站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和重大稅收違法案件當事人名單的、被“中國政府采購網”網站列入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記錄名單(處罰期限尚未屆滿的),不得參與本項目的政府采購活動;
(四)投標人須具有勞務派遣經營許可證;
(五)投標人須具有專職法律顧問;
(六)投標人須具有較完善適用的工作方案。
五、申報和評審事宜
(一)申報期限:2022年08月02日至2022年08月08日
(二)提交材料:申請單位應在2022年08月08日前將蓋章的《承辦申請書》電子掃描件提交至郵箱([email protected]),并在郵件主題處注明“北京市朝陽區衛生健康監督所安置農村地區勞動力勞務派遣服務申報材料”字樣。
(三)組織評審:北京市朝陽區衛生健康監督所將組織評審小組,從項目報價、企業實力、相關業績、工作方案等方面,對申請單位進行評估,擇優遴選1家項目承擔單位。
(四)結果公示:評審結果將在北京朝陽(網站)-通知公吿-朝陽區衛生健康委予以公示。
六、預算經費
北京市朝陽區衛生健康監督所安置農村地區勞動力勞務派遣服務項目預算經費人民幣418555元整(人民幣肆拾壹萬捌仟伍佰伍拾伍元整),具體支付費用以實際發生為準。每年預算經費可能會有小幅度調整。
七、聯系方式
聯系人:張鐘元
聯系電話:010-87528606
附件:北京市朝陽區衛生健康監督所安置農村地區勞動力勞務派遣服務項目承辦申請書
北京市朝陽區衛生健康監督所
2023年8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