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市場監督管理局關于不合格食品風險控制及核查處置情況的通告(2023年第6期 總第17期)
發布時間:2023-08-02 來源:江西省市場監督管理局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組織開展的食品抽檢中,涉及我省的1批次不合格食品已核查處置完,現將不合格食品風險控制和核查處置情況通告如下:
一、安義縣小春榨油坊銷售的花生油
(一)食品名稱:花生油;生產日期:2023-02-07;不合格項目:黃曲霉毒素B?。
(二)生產環節風險控制及核查處置情況
南昌市安義縣市場監督管理局按規定時間送達檢驗結果通知書至安義縣小春榨油坊,并責令其立即停止銷售和召回不合格批次食品。經核查,安義縣小春榨油坊共生產該批次花生油20公斤,已銷售20公斤,召回0公斤。
當事人加工銷售不合格花生油的行為,違反了《江西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飲小食雜店小攤販管理條例》第十條第一款的規定,依據《江西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飲小食雜店小攤販管理條例》第四十六條的規定,責令當事人改正上述違法行為,決定處罰如下:沒收違法所得680元;罰款2000元。(處罰決定書編號:南安市監食生罰決〔2023〕2號)
廣大消費者如發現經營上述批次不合格食品等食品安全違法行為,可撥打消費者投訴舉報電話12315進行投訴舉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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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3年8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