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廣東省2023年第四批完成異地搬遷高新技術企業的公告
發布時間:2023-08-02 來源:廣東省科學技術廳粵科公告〔2023〕39號
各有關單位:
根據《科技部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修訂印發〈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辦法〉的通知》(國科發火〔2016〕32號)和《科技部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修訂印發〈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指引〉的通知》(國科發火〔2016〕195號)關于高新技術企業異地搬遷的有關規定,經企業申請、專家評審、認定辦商議和公示等環節,量為(廣東)科技有限公司完成異地搬遷后其高新技術企業資格繼續有效,證書編號和有效期不變。
特此公告。
廣東省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 ????????????????? 2023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