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完善天津市知識產權運營服務體系建設區域知識產權運營中心專項資金支持的通知
發布時間:2023-09-08 來源:天津市知識產權局各區市場監管局(知識產權局)、濱海新區各開發區市場監管局(知識產權局):
根據《天津市知識產權局、天津市財政局關于印發〈天津市“實施專利轉化專項計劃助力中小企業創新發展”實施方案(2021-2023年)〉的通知》(津知發運字〔2021〕10號),依據《天津市專利轉化專項資金實施細則》(津知發運字〔2022〕22號)相關規定,為進一步做好區域知識產權運營中心建設工作,充分發揮專項資金使用效益,現對項目支持資金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專項資金用于支持各區市場監管局(知識產權局)、濱海新區各開發區市場監管局(知識產權局)建設區域知識產權運營中心,服務區域知識產權轉化運用。
二、依據《天津市專利轉化專項資金實施細則》(津知發運字〔2022〕22號)資金支持分批實施、分檔支持。知識產權運營服務體系建設重點城市擬支持資金不超過300萬元,其余行政區及濱海新區所屬開發區分三檔支持,支持資金不超過150萬元、不超過100萬元、不超過50萬元。
三、各行政區及濱海新區所屬開發區備案的工作方案市知識產權局將組織專家評審。市知識產權局根據專家評審建議意見,審定確定專項資金支持區域及支持區域具體支持額度。
四、獲得專項資金支持區域的市場監管局(知識產權局)須安排不少于1:1的區級配套資金,并將資金統籌用于推進專利轉化相關工作實施。須定期對建設區域知識產權運營中心支撐服務單位開展績效考核,將建設進展、取得成效按季度報市知識產權局。
五、按照《天津市專利轉化專項資金實施細則》規定,為提高專項資金使用效率,取得預期績效,避免同一時間內重復支持,績效重復計算,市知識產權局將根據實際情況確定專項資金撥付時間。
六、市知識產權局對確定獲得資金支持的區域開展績效考核,對建設進展緩慢,未達到階段性預期成效,未通過階段性績效考核的區域,市知識產權局收回已撥付的專項支持資金,終止合同執行。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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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