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公布2023年度廣東省基礎與應用基礎研究基金企業聯合基金(海上風電、公共衛生與醫藥健康領域)項目形式審查結果的通告
發布時間:2023-10-20 來源:廣東省科學技術廳粵基金函字〔2023〕35號
截至2023年9月25日17時,廣東省基礎與應用基礎研究基 金委員會(以下簡稱省基金委)在2023年度海上風電聯合基金(以下簡稱“海上風電”)集中申報期間共收到申報項目470項,其中面上項目400項,重點項目70項;在2023年度廣東省基礎與應用基礎研究基金企業聯合基金(公共衛生與醫藥健康領域)(以下簡稱“省企(醫藥)聯合基金”)集中申報期間共收到申報項目1789項,其中面上項目1743項,重點項目46項。根據《廣東省基礎與應用基礎研究基金委員會關于組織申報2023年度廣東省基礎與應用基礎研究基金海上風電聯合基金項目的通知》(粵基金函字〔2023〕30號,簡稱指南)與《關于組織申報2023年度廣東省基礎與應用基礎研究基金企業聯合基金(公共衛生與醫藥健康領域)項目的通知》(粵基金函字〔2023〕31號,簡稱指南)省基金委通過線上和線下方式,對2023年度企業聯合基金開展了形式審查工作。
2023年度海上風電聯合基金擬受理445項(面上項目381項,重點項目64項);擬不予受理25項(面上項目19項,重點項目6項)。2023年度省企(醫藥)聯合基金擬受理1688項(面上項目1649項,重點項目39項);擬不予受理101項(面上項目94項,重點項目7項)。
本次形式審查中發現的主要問題有:(1)申請單位資格不符合指南申報要求;(2)申報書研究內容和目標查重超過(含)40%,涉嫌一稿多報、抄襲;(3)申請人在職證明不符合指南要求;(4)依托單位提交科研誠信承諾函不符合規定;(5)合作協議不符合指南要求;(6)臨床研究項目的申請人無GCP相關證書;(7)基礎研究經歷不符合指南要求等。
申請人和依托單位可登錄廣東省科技業務管理陽光政務平臺,在“申報管理—填寫申請書—審查狀態”查看形式審查結果及原因。如對擬不予受理決定有異議,請項目申請人于10月27日10時前在陽光政務平臺上提出復審申請(如對查重結果有異議,請提供相關評估材料),依托單位對提出的申請進行嚴格審核,線上填寫審查意見后提交至省基金委,逾期不予受理。終審結果將在陽光政務平臺“申報管理—填寫申請書—審查狀態”中更新,請10月31日后查看。
聯系方式:省基金委:020-87583605、020-87567807
廣東省基礎與應用基礎研究基金委員會
2023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