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工業和信息化廳關于開展2023年度吉林省智能制造示范工廠、數字化示范車間認定申報工作的通知
發布時間:2023-10-30 來源:吉林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為深入實施制造業智能化改造和數字化轉型行動計劃,根據《吉林省制造業智能化改造和數字化轉型行動方案(2023-2025年)》(數字吉林辦〔2023〕5號)要求,省工信廳決定開展2023年度吉林省智能制造示范工廠、數字化示范車間認定申報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條件
申報吉林省智能制造示范工廠、數字化示范車間的單位需具備以下條件:
(一)在吉林省行政區域內依法登記注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且正常經營三年以上,具有健全的財務管理機構和制度,財務狀況良好,信用良好且無違法記錄的生產制造企業。
(二)企業主導產品(技術)符合國家產業政策和行業政策導向。
(三)企業具有良好的智能制造基礎,已制定智能化發展規劃和具體推進措施。
(四)申報的智能制造示范工廠、數字化示范車間已經建成并投入使用,智能制造示范工廠滿足《智能制造工廠關鍵要素》(附件1)、數字化示范車間滿足《數字化車間關鍵要素》(附件2),在縮短產品研制周期、提高勞動生產率、降低運維成本、提高能源利用率、降低產品不良率等方面取得顯著效果。
(五)企業“智改數轉”取得技術突破,鼓勵使用安全可控的關鍵技術裝備和工業軟件。
(六)通過“智改數轉”帶動企業研發、制造、管理、服務等各環節智能化水平提高,在同行業處領先水平,“智改數轉”模式具有可復制性、易推廣性,具有示范帶動作用。
二、申報流程
(一)申報方式。按照“自愿申報”原則,請企業嚴格按要求填寫申報書,將紙質申報材料(一式一份)報送屬地工信部門(同時提供與文件同等數量光盤、U盤等傳輸介質,內存推薦材料電子版及加蓋公章的材料掃描件,需PDF及word兩個版本,每個版本均為1個文件)。
(二)申報時間。2023年10月30日至2023年11月10日,逾期將不再受理。
(三)項目報送。各市(州)、縣(市)工信部門對企業申報材料進行初審后,行文上報,并附推薦項目匯總表(附件3、附件4需加蓋屬地工信公章)。
(四)項目審核。省工信廳對各市(州)、縣(市)上報材料進行審核,經專家組評審通過后,確定擬認定企業。除涉密信息外,將擬認定企業按規定向社會公示。
三、申報材料
申報主體須按照以下順序裝訂紙質申報材料,并加蓋企業公章。
(一)2023年吉林省智能制造示范工廠申報書(附件5)。
(二)2023年吉林省數字化示范車間申報書(附件8)。
(三)企業信息化、智能化發展規劃。
(四)企業智能化改造的關鍵技術裝備、軟件的清單及品牌、供應商。
(五)企業智能制造方面取得的專利。
(六)能夠證明申報單位滿足吉林省智能制造示范工廠和數字化示范車間的基本條件的其他文件資料。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強項目組織。各地要暢通信息渠道,組織區域內滿足條件的企業申報,并確保本地上報材料符合要求。已被評為國家智能制造示范工廠的企業無需申報,自動認定為省級智能制造示范工廠。
(二)壓實主體責任。申報主體對申報材料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負責。一經發現申報單位有假項目、假發票、聯合社會中介機構弄虛作假等行為,一票否決,記入“黑名單”,三年內不得申報示范項目。
(三)嚴格規范程序。各地要完善和規范申報項目推薦程序,科學公正地組織本地區的項目申報。主動接受紀檢監察部門對項目組織申報全過程的監督,確保項目推薦程序的公正性和操作過程規范化。
聯系人及聯系方式:
省工信廳規劃與投資處:
牛豐新?0431-88904525???? 王成禹?0431-88906416
附件:1.智能制造工廠關鍵要素
2.數字化車間關鍵要素
3.吉林省智能制造示范工廠匯總表
4.吉林省數字化示范車間匯總表
5. 2023年吉林省智能制造示范工廠申報書
6. 2023年省級智能工廠(離散型)認定自評表
7. 2023年省級智能工廠(流程型)認定自評表
8. 2023年吉林省數字化示范車間申報書
9. 2023年省級數字化車間自評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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