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公布醫藥領域有關集中整治舉報方式的公告
發布時間:2023-10-19 來源:按照長春市醫藥領域腐敗專項整治工作專班部署,為有效推進集中整治工作,提高發現問題和線索收集能力,現向社會公布全市市場監管系統集中整治舉報方式及相關事宜如下:
一、整治時間
自2023年8月起至2024年6月底。
二、舉報對象
全市各類醫藥企業(藥品試劑、設備器械、醫用耗材等廠家)、醫療衛生機構、醫藥學協會,以及與之相關聯的經銷商、醫藥推廣公司、醫藥代表、相關工作人員等。
三、舉報內容
(一)商業賄賂行為;
(二)價格違法行為。
四、舉報方式
(一)舉報電話及郵箱
0431-88500421
(二)舉報信箱
吉林省長春市景陽大路1199號 ?郵政編碼:130061
長春市市場監督管理局醫療衛生領域專項整治工作專班辦公室
(三)相關要求
舉報人需盡可能提供詳盡細節(時間、地點、任務、事項等)及佐證材料,實名舉報應附聯系方式以便核實和反饋;
舉報人不得虛構線索和夸大事實,對謊報或借舉報誣告陷害的,將依法依規移交相關部門處理;
受理部門將對舉報人信息嚴格保密,對泄露舉報人信息或打擊報復舉報人的一經查實,依法依規從嚴懲處。
五、說明
受理舉報的內容為涉及市場監管部門職能的商業賄賂和價格違法行為,其他關于反映服務態度、醫療糾紛和其他信訪投訴、涉法涉訴內容、違法犯罪問題以及不是本次舉報對象、不在本次舉報范圍內的問題,請您依法依規向其他職能部門進行反映。
長春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3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