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1月重慶市專利侵權糾紛裁決案件信息公開表
發布時間:2023-11-27 來源:重慶市知識產權局序號 | 裁決書文號 | 案件名稱 | 請求人名稱 | 被請求人名稱 | 被請求人法定代表人 | 主要事實 | 行政裁決的依據 | 行政裁決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 作出行政裁決的機關名稱和日期 |
1 | 渝高知法裁字〔2023〕01號 ? ? | “履帶式小型收割機”(專利號:ZL201730063942.9)的外觀專利侵權糾紛 | 四川穗通科技有限公司 | ? 重慶鑫源農機股份有限公司 | 熊國忠 | 被請求人未經請求人許可,以生產經營為目的生產涉案專利產品,損害了請求人的合法權益。為此,請求人向本局提出糾紛處理請求。 |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第十一條第二款、第六十四條第二款、第六十五條,《專利行政執法辦法》第十條、第四十三條之規定。 | 責令被請求人鑫源農機立即停止制造、銷售侵害請求人ZL201730063942.9號專利權的產品,銷毀制造侵權產品的專用設備、模具,并且不得銷售、使用尚未售出的侵權產品或者以任何其他形式將其投放市場。 | 重慶市知識產權局 2023年11月10日 |
2 | 渝高知法裁字〔2023〕02號 | “一種防纏襯套組件、輸送裝置及小型聯合收割機”(專利號:ZL201720219512.6)的實用新型專利侵權糾紛 | 四川穗通科技有限公司 | 重慶鑫源農機股份有限公司 | 熊國忠 | 被請求人未經請求人許可,以生產經營為目的生產涉案專利產品,損害了請求人的合法權益。為此,請求人向本局提出糾紛處理請求。 |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第十一條第一款、第六十四條第一款、第六十五條,《專利行政執法辦法》第十條、第四十三條之規定。 | 責令被請求人鑫源農機立即停止制造、銷售侵害請求人ZL201720219512.6號專利權的產品,銷毀制造侵權產品的專用設備、模具,并且不得銷售、使用尚未售出的侵權產品或者以任何其他形式將其投放市場。 | 重慶市知識產權局 2023年11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