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開展2023年度朝陽區未安裝繼續醫學教育管理系統(ICME)醫療衛生機構繼續醫學教育學分審驗工作的通知
發布時間:2023-11-30 來源:北京市朝陽區人民政府北京市朝陽區衛生健康委員會
關于開展2023年度朝陽區未安裝繼續醫學教育管理系統(ICME)醫療衛生機構繼續醫學教育學分審驗工作的通知
朝陽區醫療衛生機構:
根據《北京市繼續醫學教育學分審驗管理辦法(試行)》和《北京市繼續醫學教育委員會關于開展2023年度北京市繼續醫學教育學分審驗工作的通知》要求,現將開展2023年度朝陽區未安裝繼續醫學教育管理系統(ICME)醫療衛生機構繼續醫學教育學分審驗工作,具體通知如下:
一、審驗對象
北京市朝陽區轄區內未安裝繼續醫學教育管理系統(ICME)醫療衛生機構的衛生技術人員(軍隊、武警系統除外),如門診部、診所等醫療機構。
二、審驗依據
(一)《北京市繼續醫學教育實施細則》及其附件。
(二)《北京市繼續醫學教育學分授予辦法》。
三、審驗內容
2022年11月1日至2023年10月31日期間衛生技術人員獲取的繼續醫學教育學分。
四、審驗方式
網絡審驗(非現場),審驗方式分為個人審驗和機構代理審驗,兩種方式選擇其一即可。
(一)個人審驗
未安裝ICME管理系統醫療衛生機構的衛技人員,可手機微信登錄“好醫生網”微信公眾號進行查詢,具體操作見《“好醫生網”微信公眾號查詢學分流程》(附件1),以微信公眾號查詢結果為準。有任何問題可電話或發郵件咨詢。
(二)機構代理審驗
機構為所屬衛技人員統一辦理。請機構提供以下材料:
1.《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副本復印件(加蓋機構公章);
2.衛生技術人員執業證書原件或復印件(重點復印本人現注冊機構頁);
3.填寫《2023年度朝陽區繼續醫學教育完成情況登記表》(加蓋機構公章,附件2)
請將以上材料蓋章掃描件及附件2的word格式文件于12月4日至12月15日發送至醫療機構管理中心郵箱,郵件標題為“學分審驗”,審驗結果以郵箱回復為準。
五、有關要求
各機構要高度重視本年度繼續醫學教育學分審驗工作,學分審驗是繼續醫學教育管理工作的重要環節,為提高審驗質量和效率,各機構須安排專人負責此項工作,確保工作落實到位。
聯系人:支雨昕 電話:65447925
朝陽區醫療機構管理中心郵箱:[email protected]
北京市朝陽區衛生健康委員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