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盤錦市創建國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自查結果的公示
發布時間:2023-12-04 來源:盤錦市市場監督管理局2023年,盤錦市深入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及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以“四個最嚴”為統領,堅持以保障和改善民生為出發點,持續鞏固創建成果。以群眾滿意、社會認可為主線,充分落實食品安全屬地管理責任,高效推動食品生產經營者落實食品安全主體責任,不斷完善監管機制,保障食品安全工作經費投入,加強從農田到餐桌全鏈條監管,嚴厲打擊食品安全違法犯罪行為,廣泛動員社會力量,多方參與共同營造食品安全共治共享良好氛圍。近年來,盤錦市未發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或影響惡劣的食品安全事件,食品安全形勢穩定向好。
按照國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創建工作要求和程序,依據《國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評價細則(2023版)》和《國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省級評審操作指南》,我市組織相關單位和第三方機構對全市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創建工作進行自查,自查得分為63.5分(滿分為65分),完成國家示范城市任務要求。
為廣泛聽取社會各界意見、接受市民監督,建立食品安全監管長效機制,現對我市創建工作自查結果進行公示,公示時間自2023年12月4日至12月19日,公示期間,盤錦市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將認真辦理廣大人民群眾對我市食品安全工作提出的意見和建議。
電話:0427-2269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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盤錦市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員會
2023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