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2023年江西省食品安全治理示范城市(縣)名單公示
發布時間:2023-12-18 來源:江西省市場監督管理局根據中共江西省委、江西省人民政府《關于深化全省食品安全改革發展推進食品安全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實施意見》(贛發〔2019〕30號)和江西省人民政府印發的《江西省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創建工作方案的通知》(贛府廳字〔2017〕19號)等文件規定,受江西省食品安全委員會委托,江西省食安辦組織對相關設區市、縣(市、區)人民政府申報的“江西省食品安全治理示范城市(縣)”進行了評價驗收。經綜合評估,下列設區市、縣(市、區)符合創建標準,擬提請江西省食品安全委員會對其命名為“2021—2023年江西省食品安全治理示范城市(縣)”。現將相關名單公示如下:
一、擬命名為“2021—2023年江西省食品安全治理示范城市”的設區市(2個)
宜春市、吉安市。
二、擬命名為“2021—2023年江西省食品安全治理示范縣”的縣(市、區)(15個)
高安市、西湖區、石城縣、豐城市、廬山市、永修縣、浮梁縣、弋陽縣、定南縣、遂川縣、泰和縣、宜黃縣、貴溪市、安源區、廣豐區。
公示時間為2023年12月18日至2024年1月1日。期間,如有異議,請向江西省食安辦(省市場監管局)反映。聯系電話:0791-86355176;來信來訪地址:南昌市京東大道1139號江西省市場監督管理局食品安全協調處。
江西省食安辦
2023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