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工業和信息化廳關于2024年省級促進經濟高質量發展專項資金(產業創新能力建設)支持國家地方共建制造業創新中心能力建設項目入庫的通知
發布時間:2023-12-18 來源:本網原創稿各地級以上市工業和信息化局:
根據《廣東省省級財政資金項目庫管理辦法(試行)》(粵財預〔2018〕263號)《廣東省工業和信息化廳辦公室關于印發省級財政資金項目庫管理辦法的通知》(粵工信辦函〔2020〕25號)《廣東省工業和信息化廳關于開展2024年省級促進經濟高質量發展專項資金(產業創新能力建設)項目入庫的通知》(便函〔2023〕1178號)等要求,現組織省級促進經濟高質量發展專項資金(產業創新能力建設)支持國家地方共建制造業創新中心能力建設項目。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項目支持方向
(一)支持對象:經工業和信息化部批復同意正式組建,并開展運作的國家地方共建制造業創新中心。
(二)支持方向:圍繞戰略性產業集群重點領域,開展關鍵共性技術攻關,對國家地方共建制造業創新中心平臺建設、測試驗證、中試孵化、成果轉化等創新能力建設項目予以支持。
(三)支持方式和標準:對2023年度新獲批的國家級制造業創新中心(含國家地方共建)的能力建設項目采取省級財政資金直接補助方式,單個項目財政支持資金不高于項目總投資的50%,補助資金不高于項目新購置研發儀器設備(含配套軟件,不含稅)總額的40%,最高不超過5000萬元。
二、項目入庫工作程序
(一)入庫申請。請各地市結合本通知及有關工作指引要求,盡快發布本地區入庫通知,抓緊組織開展項目申報、評審等工作。項目入庫通過紙質和網上同步進行,請組織登錄財政專項資金管理系統或地市自建申報項目系統網址提交項目申報資料。
(二)報送項目入庫情況。請各地市于12月25日前報送項目入庫情況,將項目入庫情況表、績效目標申報表等申報材料報送我廳(制造業創新處)。
(二)入庫項目審核。為進一步規范專項資金項目管理,我廳將對入庫項目進行審核。
三、工作要求
(一)落實項目管理責任。按照“誰審批、誰負責”原則落實項目管理責任,各地市對入庫項目的真實性和符合性負責。
(二)全面實行項目庫管理。2024年省級產業創新能力建設資金全面實行項目庫管理,對未入庫項目不安排資金預算。項目入庫儲備必須經過嚴格審核,不符合條件的不得入庫。入庫項目不等同于最終省財政資金給予支持的項目。
附件:
1.2024年支持國家地方共建制造業創新中心開展創新能力建設項目申報指南
2.2024年支持國家地方共建制造業創新中心開展創新能力建設項目符合性審查表
3.2024年支持國家地方共建制造業創新中心開展創新能力建設項目投資情況審核表
4.項目入庫情況表
5.預算支出績效目標申報表
廣東省工業和信息化廳 ??
2023年12月18日? ? ?
(聯系人及電話:林倩,831332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