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科學技術廳關于落實“百千萬工程”開展新一輪農村科技特派員重點派駐任務(2024-2026年)選派管理工作的通知
發布時間:2024-01-02 來源:廣東省科學技術廳粵科函農字〔2023〕1649號
各有關地級以上市科技局,各有關單位:
為深入貫徹落實省委、省政府關于實施“百縣千鎮萬村高質量發展工程”促進城鄉區域協調發展有關決策部署,按照《廣東省科技支撐“百縣千鎮萬村高質量發展工程”促進城鄉區域協調發展實施方案(試行)》《廣東省農村科技特派員科技助力百縣千鎮萬村高質量發展行動計劃?(2023-2026)》要求,進一步做好全省農村科技特派員工作,現就開展廣東省農村科技特派員重點派駐任務(2024-2026年)選派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目標任務
落實“百千萬工程”開展廣東省農村科技特派員重點派駐任務,推動新一輪農村科技特派員下鄉服務。2024年選派不少于2000名省級農村科技特派員,組成農村科技特派員團隊,實現全省涉農縣(市、區)轄內鄉鎮全覆蓋,進一步壯大全省農村科技特派員人才隊伍,健全完善選派管理機制。
二、組織方式
貫徹落實科技領域“放管服”改革精神,實行“鎮村發榜+地市組織選派+省級認定支持”新型組織管理方式。由各地市科技管理部門根據鄉鎮科技需求面向全省高校和科研院所征集和遴選農村科技特派員團隊,組織團隊與駐鎮幫扶工作隊協商明確幫扶任務,報省科技廳備案認定后下達重點派駐任務。
三、選派條件
農村科技特派員應為省內高校和科研院所在職專業技術人員,具有本科(含)以上學歷或中級(含)以上專業技術職稱,專業領域、研究方向符合所對接幫扶鄉鎮的技術需求,熱心“三農”工作,具備良好的對接基礎和科技服務能力。
農村科技特派員團隊原則上應由3人組成,其中1人為團隊負責人,鼓勵專業互補組團申報,滿足鄉鎮“全鏈條”科技需求。對幫扶效果好、服務對象滿意度高的上一輪選派團隊,鼓勵在新一輪選派中給予延續支持。
按照“一人一團一任務”的原則,每名農村科技特派員只能負責或參加一個省級農村科技特派員團隊,承擔一項農村科技特派員助力“百千萬工程”重點派駐任務。
四、步驟方法
1.發布需求。有關地市科技管理部門面向轄區內幫扶鄉鎮(名單見附件1)駐鎮幫扶工作隊摸底科技需求,并對外公開發布,為征集農村科技特派員團隊開展精準對接幫扶提供依據。(2024年1月31日前完成)
2.結對推薦。有關地市科技管理部門結合各鄉鎮科技需求,引導農村科技特派員組成團隊赴意向鄉鎮開展實地對接,與駐鎮幫扶工作隊(鄉鎮人民政府)建立聯系,按照“雙向選擇”原則自行商議結對。結對成功的鎮應為農村科技特派員團隊出具推薦函作為申報憑證,推薦函需工作隊長或鄉鎮政府負責同志簽名,并加蓋駐鎮幫扶工作隊或鄉鎮人民政府公章。原則上每個鄉鎮只出具一份推薦函,每個農村科技特派員團隊只接受一份推薦函。(2024年4月15日前完成)
3.征集申報。有關地市科技管理部門發布通知,征集農村科技特派員團隊承擔新一輪重點派駐任務。申報材料應包含駐鎮幫扶工作隊或鄉鎮人民政府推薦函,其余申報要求由各地市科技管理部門按照實際情況自定。(2024年4月30日前完成)
4.評議審核。有關地市科技管理部門對農村科技特派員團隊申報材料進行評議審核,重點考慮需求相關性、幫扶便利性、幫扶基礎及成效、駐鎮工作隊(鄉鎮人民政府)意見等因素,確定重點派駐任務推薦名單(附件2)報送省科技廳。(2024年5月31日前完成)
5.選派認定。省科技廳匯總各地市推薦名單后,委托廣東省技術經濟研究發展中心對名單進行復審,確保各地市選派的農村科技特派員團隊及人員不重復、不交叉,符合選派條件。經復審,省科技廳將統一發布2024—2026年廣東省落實“百千萬工程”開展農村科技特派員重點派駐任務選派名單,予以認定。(2024年6月30日前完成)
6.簽訂協議。省科技廳發布選派認定名單后,各地市科技管理部門應組織選派團隊與駐鎮幫扶工作隊(鄉鎮人民政府)簽訂幫扶協議(附件3,掃描件報省科技廳備案),明確派駐任務,正式開展科技幫扶。(2024年8月31日前完成)
五、幫扶要求
承擔新一輪農村科技特派員重點派駐任務農村科技特派員團隊應聚焦省委實施“百千萬工程”決策部署精神,在省、市科技管理部門指導下,配合駐鎮幫扶工作隊開展科技幫扶工作,納入駐鎮幫扶工作隊(鄉鎮人民政府)統一管理,開展科技幫扶形式包括:
1.政策宣傳解讀。將黨的“三農”政策、“百千萬工程”政策、科技政策等進行宣傳講解。
2.科技資源集聚。幫助服務對象對接科技資源,開展對外交流合作,將人才、項目、資金、平臺等科技創新要素向鄉鎮集聚。
3.科技成果轉化。以鄉村產業需求為導向,促進新品種、新技術、新產品在當地落地轉化與產業化,以科技創新培育鄉村新產業新業態。
4.知識技能培訓。采取集中授課、現場交流、實地指導等多種方式,為服務對象提供相關知識和技能輔導和培訓,培育高素質農業人才隊伍。
5.技術難題攻關。針對當地產業發展的技術瓶頸、關鍵難題,開展聯合科研技術攻關,解決技術難題。
6.其他服務。“三農”的科技活動。
六、支持保障
農村科技特派員承擔省級重點派駐任務視同承擔省級科技計劃項目,科技服務和創新創業經歷可在職稱評審時視同基層工作經歷。省科技廳將專項資金按年度下達各地市,由各地市科技管理部門對承擔重點派駐任務的團隊給予資助,專項資金實行“包干制”,任務實施周期3年。
七、加強管理
一是壓實各方責任,形成對農村科技特派員工作齊抓共管的良好氛圍。省科技廳負責對各地市、各派出單位農村科技特派員工作業務指導,組織相關考核評價;各地市科技管理部門負責本轄區農村科技特派員組織、管理、考核和驗收;各派出單位負責配合省、市科技管理部門,做好本單位農村科技特派員管理和督促工作;駐鎮幫扶工作隊(鄉鎮人民政府)負責農村科技特派員日常管理,應為農村科技特派員開展科技幫扶提供必要支持。
二是定期開展總結,做好農村科技特派員助力“百千萬工程”成效統計。各農村科技特派員團隊應于每年12月15日前完成當年度科技幫扶總結,總結中應體現團隊本年度幫扶成效,重點介紹服務帶動農戶、企業、合作社、農民協會,引進新品種、推廣新技術,為當地引進人才、項目、資金和平臺,舉辦培訓和帶動服務對象增收等方面情況。各地市科技管理部門應及時匯總報送省科技廳,省科技廳按相關程序將年度工作情況上傳至省“百千萬工程”信息綜合平臺。
三是做好檢查驗收,確保本輪農村科技特派員助力“百千萬工程”走深走實。地市科技管理部門應做好對農村科技特派員幫扶工作的日常監督管理,對于幫扶進展慢、成效差的個人或團隊,要及時進行指導,并責令整改;對存在不接受管理、長期未開展科技服務活動的個人或團隊,可上報省科技廳按程序撤銷農村科技特派員資格,并終止資助。本輪重點派駐任務的驗收工作由各地市科技管理部門按照實際情況自行組織,原則上應于派駐任務到期后的6個月內完成,具體要求另發通知。
八、聯系方式和報送方式
廣東省技術經濟研究發展中心,陳丹華,020-87684003。
廣東省科學技術廳農業農村科技處,趙清泉,020-83163909。
電子郵箱:[email protected]
附件:1.廣東省農村科技特派員幫扶鄉鎮名單
廣東省科學技術廳
2023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