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限期補辦2023年度醫療機構校驗手續、診所備案的通知
發布時間:2024-01-10 來源:北京市朝陽區人民政府北京市朝陽區衛生健康委員會
關于限期補辦2023年度醫療機構校驗手續、診所備案的通知
轄區內各相關醫療機構:
根據《醫療機構管理條例》、《醫療機構校驗管理辦法(試行)》等相關法律法規及規范性文件的要求,醫療機構應當于校驗期滿前3個月向登記機關申請校驗。現通知未申請2023年度校驗的醫療機構,請于即日起20日內補辦申請校驗手續,如在限期內仍不申請補辦校驗手續的,依據《醫療機構校驗管理辦法(試行)》第十條的規定,我委將注銷其《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
另,根據《北京市診所備案管理暫行辦法》的工作要求,北京市診所備案工作已于2023年12月31日起施行,醫療機構電子化注冊管理系統已同步取消各類診所的校驗申請窗口。為配合做好診所備案工作,現通知未申請2023年度校驗的各類診所,請于即日起20日內在醫療機構電子化注冊管理系統中申請診所備案,逾期未申請將按有關規定注銷其《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
北京市朝陽區衛生健康委員會
2024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