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市場監管局辦公室關于開展2024年度江西省地方計量技術規范制修訂項目申報工作的通知
發布時間:2024-01-16 來源:江西省市場監督管理局省檢驗檢測認證總院,各設區市、贛江新區、省直管縣(市)市場監管局,省計量測試學會,各有關單位:
為做好2024年度江西省地方計量技術規范制修訂項目申報工作,提高計劃項目的科學性、有效性和公開透明度,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范圍
(一)列入市場監管總局《實施強制管理的計量器具目錄》的計量器具,以及用于貿易結算、安全防護、環境監測、醫療衛生的計量器具新產品,尚無國家計量檢定規程的,或確有迫切需要的,本著從嚴控制的原則,可申報制定地方計量檢定規程。
(二)未列入市場監管總局《實施強制管理的計量器具目錄》的計量器具,尚無國家計量檢定規程和計量校準規范的,如有迫切需要,本著從嚴控制、積極審慎的原則,可申報制地方計量校準規范;確有必要制定檢定規程的,本著從嚴控制的原則,可申報制定地方計量檢定規程。
(三)現有地方計量檢定規程和校準規范已不適應現行法律法規、管理和技術要求,仍存在使用需求的,可申報修訂。
二、申報條件
申報項目應經充分調研,并確認符合以下條件:
(一)符合法律法規要求,充分考慮與國內外相關標準/技術規范的兼容性,且未納入近期全國計量專業技術委員會或行業主管部門制訂計劃。
(二)主要起草單位應具備牽頭制定相關計量技術規范的技術實力,擁有技術規范所對應同類或相近的計量標準或測量設備,現有技術基礎等條件能夠滿足規范實施要求,具備規范中主要方法的技術驗證手段,且已形成規范編寫框架或初稿。如涉及相關科研成果尚未開展實際應用的,應有充分證據證明其可用于開展相應檢定、校準工作。
鼓勵各省直有關部門及其管理的行業領域、科研機構、高等院校、校準機構、計量器具制造企業等申報或參與相關計量技術規范起草項目。
(三)起草人一般應為具有相關專業技術領域從業經歷、行業領域工作背景(含技術設備設計研發、生產經營等)或計量技術規范的制(修)訂經驗的專業技術人員。
三、申報要求
(一)請省檢驗檢測認證總院、各設區市、省直管試點縣(市)市場監管局抓緊安排部署,組織本單位和轄區內的法定計量技術機構、產業計量測試中心、社會組織、科研機構、高等院校和企事業單位,緊貼產業、經濟、社會發展和法制計量監管需求,立足當前計量科學技術及其應用發展的實際,通過調研論證、廣泛聽取意見建議,提出科學合理、切實可行的項目。同時,認真組織篩選申報,做好申報項目的查新確認、申報條件符合性、內容真實性審查等工作,提高規范項目質量。除法定計量技術機構外的其他計量校準機構的規范項目申報工作由省計量測試學會按要求組織開展。
(二)請各項目申報單位認真組織填寫《江西省地方計量檢定規程和計量校準規范制修訂項目申請書》(附件)并加蓋單位公章,申請書應明確主要起草人、參與起草人等信息,確保申報項目的科學性、前瞻性、創新性和實用性,于2024年2月29日前將紙質申請書(一式兩份)和電子版報省市場監管局計量處。省局將組織專家對申報項目開展綜合評審,擇優列入2024年度地方計量技術規范制修訂項目計劃。
聯系人:鄔林 ?0791-86355612
省市場監管局辦公室
2024年1月16日
(此件公開發布)
附件:江西省地方計量檢定規程和計量校準規范制修訂項目申報書.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