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區科技廳關于征集廣西科技成果評價改革試點單位的通知(桂科成字〔2024〕3號)
發布時間:2024-01-19 來源:廣西壯族自治區科學技術廳自治區各有關部門,各市科技局,各有關單位:
根據《自治區科技廳關于印發〈廣西壯族自治區科技成果評價改革試點工作方案〉的通知》(桂科成字〔2023〕93號)精神,為健全完善廣西科技成果評價機制,推動形成多元化科技成果評價體系,現就征集首批科技成果評價改革試點單位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圍
支持各市科技局、高等學校、科研院所、科技或知識產權服務機構、醫療機構、科技支行、科技金融機構、行業學會協會、自治區科技獎勵提名相關部門、社會力量設獎機構等單位申報參與科技成果評價改革試點工作。自治區科技廳根據申報情況,遴選確定首批科技成果評價改革試點單位。
二、申報材料
(一)《廣西科技成果評價改革試點單位申報表》(附件)。
(二)證明材料:
1. 企業營業執照或事業法人登記證,并加蓋單位公章;
2. 企業或社團法人申報單位須提供上年度財務審計報告(或上年度財務報表)和上年度所得稅納稅申報表;提供機構近三個月社保繳費證明(社保證明要求列明繳費人員名單);
3. 評價機構工作人員取得技術經紀人相關資格證書;
4. 其他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機構能力條件、管理制度、專家庫建設情況等)。
三、申報要求
(一)申報單位按照《廣西壯族自治區科技成果評價改革試點工作方案》六項試點任務,根據本單位工作性質、業務范圍、實際需要選擇試點工作,可申請選擇一個或多個試點任務開展試點。
(二)申報單位據實填寫《廣西科技成果評價改革試點單位申報表》,高等學校、科研院所和事業性相關科技服務機構及有關單位送主管部門(單位)審核推薦,社會和企業性質的科技服務機構及有關單位可送所在市科技局審核推薦。
(三)《廣西科技成果評價試點工作實施方案》(桂科成字〔2020〕238號)中的7家原試點單位可根據自身實際,按照自愿原則,需重新選擇試點工作任務,提交申報材料。
(四)申報材料(申報表為原件,其他為蓋章復印件)統一以A4幅面、左側裝訂的格式訂成整套材料,并于2024年2月5日前將紙質申報材料一式2份和申報書電子文檔(可編輯WORD版和PDF蓋章版)報送廣西科技情報研究所。
四、聯系方式
(一)廣西科技情報研究所
聯系人及電話:奉 娟? 0771—5302027
李小燕? 0771—5305458
郵? 箱:[email protected]
地? 址:南寧市星湖路24號文獻綜合樓402室
郵? 編:530022
(二)自治區科技廳成果轉化與區域創新處
聯系人及電話:羅朝巍? 0771—2631005
雷鴻雁? 0771—2618463
廣西壯族自治區科學技術廳
2024年1月19日
(此件公開發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