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市取消服務機構申報工傷費用全部紙介材料
發布時間:2024-02-01 來源:北京市昌平區人民政府北京市勞動能力鑒定中心發布《關于取消工傷醫療機構和工傷康復機構申報工傷保險費用紙介材料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從2024年2月1日起,工傷醫療機構和工傷康復機構(以下簡稱“服務機構”)向區工傷保險經辦機構(以下簡稱“區經辦機構”)申報持卡就醫工傷保險費用時,5項相關紙質申報材料全部取消,服務機構僅需通過系統上傳相關電子材料即可,進一步簡化及規范服務機構申報工傷保險費用的流程和材料。
《通知》實施后,服務機構申報工傷保險門(急)診費用時,不再報送《北京市工傷人員門(急)診醫療費用申報表》1種紙介材料。在申報工傷保險住院類費用時,不再報送工傷證、住院費用清單、住院費用結算單和《北京市工傷保險住院費用申報結算明細表》4種紙介材料,通過系統上傳診斷證明書和出院小結2種電子材料即可。另外,工傷康復機構申報工傷康復住院類費用時,還應通過系統上傳康復方案和三期評定記錄2種電子材料,以此確保申報材料的真實性、有效性。
對于區經辦機構,也無需再存檔紙介申報材料,辦理流程更加簡便,方式更加環保。服務機構及區經辦機構可以登錄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官方網站(https://rsj.beijing.gov.cn/),在“通知公告”欄查閱《通知》文件,了解申報工傷保險費用的具體材料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