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做好天津地區專利代理機構2023年年度報告提交工作的通知
發布時間:2024-03-01 來源:天津市知識產權局各專利代理機構:
根據《專利代理條例》《專利代理管理辦法》等有關規定,為做好天津地區專利代理機構2023年年度報告提交工作,現將相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提交機構
2023年12月31日前在天津市內注冊并經國家知識產權局批準設立的專利代理機構。
2024年新設立的專利代理機構無需提交。
二、提交期限
2024年3月1日至3月31日。
三、提交途徑
專利代理機構登陸專利代理管理系統(http://dlgl.cnipa.gov.cn),點擊“年度報告”模塊后按系統提示操作。
四、提交內容
根據《專利代理管理辦法》第三十五條規定,提交相關內容。專利代理機構需對年度報告信息的真實性負責。
五、其他事項
1.專利代理管理系統將于2024年4月1日自動將專利代理機構提交的年度報告予以公示,自動將應交未交的專利代理機構列入經營異常名錄并公示。
2.被列入經營異常名錄的專利代理機構如申請移出,應主動提交年度報告及逾期情況說明,經我局審核后報國家局。
六、聯系方式
市知識產權局運用促進處:23039887,23039860
特此通知。
?
?
2024年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