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開展2024年度省國際科技合作載體績效評價工作的通知" />
浙江省科學技術廳
關于開展2024年度省國際科技合作載體績效評價工作的通知
各有關單位:
為深入推進全球科技精準合作,高水平打造國際科技合作載體體系,根據《浙江省國際科技合作載體體系建設方案》(浙科發外〔2022〕23號,以下簡稱《建設方案》),經研究,決定開展2024年度省國際科技合作載體績效評價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評價對象
本次績效評價對象為2020年、2021年認定的省國際聯合實驗室(以下簡稱“聯合實驗室”)以及2019年(含)以前立項資助過并已結題驗收的省“一帶一路”聯合實驗室(納入省級國際科技合作載體體系,但不納入本輪獎勵范疇)。
二、評價方法與內容
按照《建設方案》,依據聯合實驗室依托單位通過“浙江科技大腦平臺系統”填報的2022年、2023年年報數據情況,委托第三方機構開展績效評價、打分,并進行排序。
聯合實驗室重點評價基礎條件、科研合作、人才交流、資源共享、示范推廣、科技安全等內容。
三、評價材料補充
對于年報數據、相關佐證材料要素不齊全或格式不符合要求的省國際科技合作載體,在績效評價期間可補充提交相關資料,登錄浙江科技大腦平臺系統(https://stbrain.kjt.zj.gov.cn/stbrain/),選擇“管理登錄”,登錄后點擊查看年報,左側菜單中選擇“補正”模塊,按要求上傳相應的佐證資料。時間為2024年4月1日—12日24時。
請各設區市科技局和歸口管理部門于4月19日24時前完成審核工作。
四、評價結果應用
根據績效評價情況,排名在前10%且得分85分以上的聯合實驗室為“優秀”,低于60分的為“不合格”,其他為“合格”。
(一)對評價“優秀”的聯合實驗室,按照《浙江省科技發展專項資金管理辦法》(浙財科教〔2023〕1號)相關規定給予適當獎勵。
(二)對評價“合格”的聯合實驗室,予以繼續保留資格。
(三)對評價“不合格”的聯合實驗室,給予“黃牌警示”,連續兩次“不合格”,取消聯合實驗室資格。
(四)對無正當理由不按時填寫年度報告,且在績效評價期間未補充提交相關資料的聯合實驗室,取消聯合實驗室資格,三年內不得再次申報。
政策業務咨詢:省科技交流和人才服務中心陳晟穎、陳培誠,0571-87978953,87995971
系統技術支持:沈濤,0571-85151402??
浙江省科學技術廳?
2024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