鄉村振興領域專項巡視整改進展情況的通報" />
中共浙江省科學技術廳黨組關于
鄉村振興領域專項巡視整改進展情況的通報
根據省委統一部署,2023年5月12日至7月15日,省委專項巡視組對省科技廳黨組開展了鄉村振興領域專項巡視。2023年10月19日,省委專項巡視組向省科技廳黨組反饋了巡視意見。按照巡視工作有關要求,現將巡視整改進展情況予以通報。
廳黨組把專項巡視整改作為重大政治任務來抓,始終站在“兩個維護”的政治高度,把思想和行動統一到中央要求和省委部署上來,以高度的思想自覺正視問題,以強烈的緊迫意識改正問題,切實做好整改工作。一是堅持提高站位抓好整改。廳黨組嚴格對標習近平總書記關于鄉村振興和科技創新的重要論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把抓好專項巡視問題整改與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考察浙江重要講話精神結合起來,堅決扛起巡視整改主體責任。二是堅持以上率下推動整改。成立由廳黨組書記、廳長擔任雙組長的廳黨組落實省委專項巡視整改工作領導小組,廳黨組書記堅決履行“第一責任人”職責,對巡視整改工作負總責、負首責,廳長對涉及行政工作的整改事項負責。專項巡視整改期間,召開會議8次研究、部署、落實巡視整改工作。三是堅持閉環管理落實整改。加強統籌協調、推進落實,針對巡視反饋的3方面12個問題,建立問題、任務、時間、責任“四張清單”,改好一件、銷號一件,確保件件有著落、事事有反饋。
在巡視整改工作中,教育提醒3人;建立完善制度8項。
一、關于“學習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農業科技創新重要論述不夠深透等”問題的整改情況
(一)嚴格落實“第一議題”制度。召開廳黨組會專題學習習近平總書記關于鄉村振興和農業科技的重要論述精神,舉辦“農業科技創新及熱點前沿”專題報告講座,組織黨員干部赴基層調研農業科技工作,謀深謀實科技賦能鄉村振興和共同富裕。推動印發《關于推動科技特派員制度走深走實 助力譜寫中國式現代化浙江新篇章的實施意見》《浙江省推進科技特派員制度走深走實五年發展規劃(2023-2027年)》(以下分別簡稱為《實施意見》《五年發展規劃》)。
(二)成立科技促進鄉村振興協調專班。印發《浙江省科學技術廳關于成立科技促進鄉村振興協調專班的通知》,由廳主要領導任組長,廳機關各處(室、局)、基金辦等共同參與。
(三)持續抓好農業領域重點研發項目績效評價管理。重點對項目預算年度績效、總體績效進行細化完善,用好項目績效評價結果,并作為重大項目布局的重要依據。其中,農業領域項目在榜單編制過程中明確績效目標,在合同中明確里程碑節點及階段性標志性成果。開展“十四五”農業新品種選育中期評價,已完成全部12個協作組、94個課題的評價,進一步提升專項執行績效。
(四)進一步建立健全農業科技創新載體績效評價機制。對2020年度(含)以前的省級農業科技園區和重點農業企業研究院開展績效評價,取消1家省級農業科技園區資格,指導2家評價“不合格”的省級重點農業企業研究院限期整改。對建設期滿的省級農業科技園區和重點農業企業研究院開展驗收,5家園區和7家研究院已完成實地考察和會議驗收。
(五)加快重大標志性成果產出,強化成果轉化應用。在2024年度指南編制時明確預期成果類型,其中應用技術類科技成果立項階段須約定科技成果轉化義務和轉化期限,原則上不超過1年。強化成果宣傳推介。持續完善重大科技成果管理和發布等機制,深入開展科技成果轉化“雙百千萬”行動。2023年農業領域技術交易額達31億元。強化農業科技人才培育。支持省農科院開展有關人才計劃自主評審試點工作。
二、關于“農業科技創新突破性成果少”問題的整改情況
(一)加大對省級涉農重點研發項目的支持力度。根據機構改革要求,發揮好科技部門牽頭抓總、統籌協調作用,會同省農業農村廳布局2024年度省“尖兵”“領雁”項目12個、關鍵核心技術攻關項目22個、省農機研發制造推廣應用一體化試點項目18個,穩定實施農業新品種選育重大科技專項(12個項目)。2024年度涉農領域研發攻關合計擬投入較上年增長67%。
(二)加快培育農業科技突破性成果。加強農業科技成果轉化推廣和應用,我省“十四五”育成的農業新品種中,有24個新品種在全國推廣應用面積達70%以上。健全成果發現機制,編制重大科技成果月報,及時發現具備突破性價值潛力的重大成果。加強報獎全過程指導服務,培育重大科技成果梯隊,2023年度涉農領域獲省科技獎35項。持續穩定實施農業新品種選育,2023年育成農業新品種(組合)74個,推廣歷年育成品種175個,示范推廣面積275萬畝。
三、關于“農業科技企業數量少”問題的整改情況
加快培育農業科技企業。加強國家重點農業龍頭企業精準培育,推動有條件的企業或其子公司培育為高新技術企業。2023年農業高新技術企業增加300家以上。聯合印發《關于強化企業科技創新主體地位 加快科技企業高質量發展的實施意見(2023-2027年)》,預計到2027年,農業高新技術企業累計達2000家。
四、關于“農業科技園區少”問題的整改情況
推動農業科技園區增量提質。2023年度新創建省級農業科技園區10家。結合績效評價做好國家農業科技園區申報梯隊儲備,支持安吉申報創建國家農業高新技術產業示范區。開展農業科技園區政策培訓。召開全省農業農村科技工作現場會,指導各市、縣(市、區)科技部門加強園區管理,更好發揮農業科技園區作用。
五、關于“科技特派員制度在守正創新、始終走在全國前列、發揮示范引領上還有提升空間”問題的整改情況
推動印發《實施意見》,提出加強精準對接、培育富民產業、推動人才下沉等舉措,推動科技特派員制度走深走實。推動印發《五年發展規劃》,提出選派人數、實施項目數翻一番的新任務新目標。發布浙江省地方標準《科技特派員服務和管理規范》(以下簡稱為《管理規范》),推動標準落實落地。
六、關于“科技特派員工作組織保障不夠有力”問題的整改情況
(一)加強科技特派員組織保障。推動把“加強科技特派員組織保障”寫入《實施意見》,完善省委組織部、省科技廳、省教育廳、省財政廳、省人力社保廳、省農業農村廳、省林業局等單位共同參與的省科技特派員聯席會議機制。推動強化省委科技委對科技特派員工作的統籌協調,建立健全聯席會議成員單位工作機制,完善科技特派員各部門聯動協同的組織保障體系。
(二)強化科技特派團工作。召開第二批科技特派團試點現場推進會,科技特派團試點單位已達15個,計劃組織開展第三批科技特派團試點申報工作,2024年試點縣達20個以上。
七、關于“科技特派員制度體系還不夠完善”問題的整改情況
(一)完善科技特派員制度體系。《五年發展規劃》明確,到2027年基本形成科技特派員全省域、全領域、全覆蓋服務格局。正式發布《管理規范》,規范和引導科技特派員服務和管理,努力打造科技特派員工作“浙江標準”。
(二)完善科技特派員考核制度。關于科技特派員考核制度,《五年發展規劃》明確深化科技特派員考核評價,把科技特派員服務時間(不少于3個月)、促進科技成果轉化等作為重要考核指標。實行動態管理,對服務時間達不到3個月的取消科技特派員資格。加強對派出單位和派駐地的工作成效綜合考核,評價結果作為評優評先的重要參考。按照文件要求起草《科技特派員目標責任制考核辦法》,加快形成征求意見稿。關于科技特派員下鄉補貼標準,把“適當提高往返路費及下鄉補貼標準”寫入《實施意見》,計劃在新一輪省級個人科技特派員選派工作中試行新的補助方案。關于補貼使用方式,進一步明確完善下鄉補貼規定,強化科技特派員駐點服務保障。
八、關于“科技特派員工作管理服務能力不足”問題的整改情況
加快完善科技特派員數字化平臺。組織召開“科技特派員服務在線”系統應用推進會,開展平臺使用專題培訓,2024年底實現省市縣三級貫通。
九、關于“落實農業科研項目監管責任不夠到位”問題的整改情況
落實科研項目監管責任。加強項目全生命周期管理,在組織申報、評審立項、實施與驗收、監督與評估等環節嚴格把關。強化項目風險管理。項目申報方面,明確具體項目經費由申報主體根據攻關任務要求,按需據實提出總投入和申請補助金額;項目評審方面,組織專家對財政補助預算進行把關,對不合理部分提出核減建議。項目執行方面,對發現存在重大風險、無法繼續履約實施的,將終止項目。項目評價方面,依托“科技攻關在線”,對驗收后3年內的項目開展跟蹤評估,評價結果作為省財政資金安排調整、滾動支持的重要依據。加強項目中期檢查和驗收管理。2023年已完成67個項目中期檢查和79個項目驗收,組織對2021、2022年度立項的省重點研發計劃項目開展隨機抽查,強化項目監管。
十、關于“農業領域部分項目立項認定審核不嚴”問題的整改情況
(一)強化項目立項審核把關。加強對項目預算評審專家的監督管理,對經費未做核減的項目重點關注,對2024年度項目評審中財務專家履職情況進行評價,對存在問題的專家予以出庫處理。2024年度農業領域11個項目財政補助預算予以核減。
(二)強化“浙江省科技特派員服務云平臺建設關鍵技術研究與示范”項目的驗收管理。項目承擔單位已初步完成驗收材料整理和財務審計工作,待承擔單位補充完善材料后,按程序組織開展驗收評價,根據驗收評價意見做好處置,強化項目閉環管理。
(三)強化對省自然科學基金申報管理的技術支撐。依托省自然科學基金信息管理系統,運用信息技術開展邏輯校驗,強化項目申報人資格的審核校驗,確保符合年齡、職稱等項目申報要求。
十一、關于“農業領域部分項目資金管理存在漏洞”問題的整改情況
(一)完善項目管理制度。明確“申報主體為企業的,研發投入原則上不低于同行業研發投入平均水平,且須承諾自籌比例一般不低于80%(山區26縣、海島縣企業和農業領域項目原則上不低于60%)”。強化內控管理,2023年度省級重點研發計劃566個項目中無資助經費超比例情況。統一項目資金審核規范。經自查,2024年度12個農業領域項目(其中企業牽頭3個)財政補助比例全部符合相關要求。舉一反三排摸檢查同期類似項目。對專項巡視指出容易產生廉政風險的同期類似項目開展風險排摸,項目立項評審等環節均符合當年度工作規定要求。
(二)規范項目資金撥付程序。嚴格按照專項資金管理辦法,做好2024年度“尖兵”“領雁”項目資金預算和撥付準備工作,常態化加強項目驗收檢查,對中期檢查、驗收不通過項目,暫停撥付二期經費、收回結余資金。2023年67個中期檢查項目中,5個項目未通過中期檢查,暫停撥付后續財政補助資金。按時完成上年度資金使用績效自評,并配合省財政廳做好實地抽評工作。強化項目資金撥付管理。完善省科技計劃項目管理,提出逾期項目及經費收繳清單,督促歸口管理部門落實經費收繳。對于重點企業研究院項目,已制定《浙江省重點企業研究院建設與管理辦法》,對符合條件的重點企業研究院項目列入省重點研發計劃統一管理。
十二、關于“農業領域部分項目驗收不規范”問題的整改情況
(一)規范項目驗收工作。壓實項目主體責任,對驗收的項目及時進行驗收公示。對個別項目負責人未按要求提交驗收公示申請,終止項目并記入科研信用記錄,2年內暫停項目負責人申報省級科技計劃項目及推薦申報國家級各類科技計劃項目。
(二)優化項目驗收形式。對于2021年以來已經會議驗收的項目,做好實地抽查和攻關成果跟蹤,強化項目績效管理。去年底以后的項目,在試驗、產業化現場進行項目驗收,或由驗收組織單位事先委派2名以上行內技術專家和財務專家到現場考察,核實產業化情況及經費使用情況后,再組織會議驗收。
下一步,廳黨組將深入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進一步鞏固巡視整改成果,以整改成效促進科技事業持續健康發展。一是堅持問題導向,持續推進整改落實。緊緊圍繞省委巡視反饋意見,對持續深化、長期推進的工作緊盯不放、一抓到底,做實做細巡視整改“后半篇文章”。二是堅持標本兼治,建立健全長效機制。把巡視整改作為全面從嚴治黨的重要抓手,縱深推進清廉科技建設,推動科技系統政治生態更加風清氣正。三是堅持工作結合,深化整改成果應用。緊緊圍繞“在以科技創新塑造發展新優勢上走在前列”的要求,以巡視整改為重大契機,不斷強化“勇當先行者、譜寫新篇章”的科技擔當,推動巡視整改成果轉化為創新發展的強大動力。
歡迎廣大干部群眾對巡視整改情況進行監督。如有意見建議,請及時向我們反饋,聯系方式:電話0571-87055829;郵政信箱:杭州市環城西路33號浙江科技大樓,郵編310000;電子郵箱:[email protected]。
中共浙江省科學技術廳黨組
2024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