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工業和信息化廳文件
吉工信中小〔2024〕102號
吉林省工業和信息化廳關于組織開展第六批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申報和第三批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復核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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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州)工信局、長白山管委會經發局,梅河口市工信局:
根據《工業和信息化部辦公廳關于開展第六批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培育和第三批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復核工作的通知》(工信廳企業函〔2024〕142號),現組織開展第六批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申報推薦和第三批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復核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復核)范圍和條件
?。ㄒ唬┪沂≡谟行趦鹊氖〖墝>匦轮行∑髽I可提出第六批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申請,經工業和信息化部認定的第三批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提出復核申請。
(二)申請企業須符合工業和信息化部《優質中小企業梯度培育管理暫行辦法》(工信部企業〔2022〕63號,以下簡稱《辦法》)中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認定標準,相關指標須按《辦法》附件4中“部分指標和要求說明”嚴格把握。其中,對申請復核的第三批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的“近2年主營業務收入平均增長率不低于5%”指標不作要求,主要考慮新冠肺炎因素影響。對新申請的第六批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仍需滿足“近2年主營業務收入平均增長率不低于5%”的指標要求。
(三)對于已成為工業和信息化部制造業單項冠軍示范企業或單項冠軍產品的企業,不再推薦申請第六批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復核除外);對于與工業和信息化部已認定的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存在控股關系的企業,以及同一集團內生產相似主導產品企業,不予推薦。
?。ㄋ模┢髽I有關財務數據依據會計師事務所出具的審計報告。務請將會計師事務所在財政部注冊會計師行業統一監管平臺(http://acc.mof.gov.cn)完成報備后的已賦碼電子原件,上傳至優質中小企業梯度培育平臺,如不一致,將影響申報結果(其中,2023年審計報告必須報備賦碼,2021年、2022年審計報告編碼為非必填項)。同時,請提醒會計師事務所將主營業務收入、主營業務成本兩項指標納入審計報告。
?。ㄎ澹闇p輕企業申請負擔,企業無需再提供第三方機構出具的“上年度國內細分市場占有率”證明、國內發明專利證書等佐證材料(涉及海外發明專利、集成電路設計布圖等其他I類知識產權的,仍需提供)。企業僅需填寫說明、如實填報數量,確保數據真實、規范即可。工業和信息化部將與國家知識產權局等部門加大數據共享力度,專利數據將以國家知識產權局提供的數據為準。
(六)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不予推薦:申請過程中提供虛假信息的;近三年發生過重大安全(含網絡安全、數據安全)、質量、環境污染等事故以及偷漏稅等違法違規行為的;被列入經營異常名錄或嚴重失信主體名單的;提供的產品(服務)屬于國家禁止、限制或淘汰類的。
二、工作程序及要求
?。ㄒ唬┑诹鷮>匦隆靶【奕恕逼髽I推薦和第三批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復核由企業自愿提出申請,由所在市(州)工信部門進行初審核實,提出推薦意見報送省工信廳,省工信廳審核后推薦上報工業和信息化部。
?。ǘ>匦隆靶【奕恕逼髽I申請和復核采取線上填報與線下報送相結合的方式。企業通過優質中小企業梯度培育平臺(https://zjtx.miit.gov.cn)進行線上填報,填報時間為2024年4月25日至5月19日,線上與線下數據應保持一致。
(三)請各市(州)工信部門于2024年5月22日前將推薦文件(含推薦匯總表、復核情況匯總表,見附件1、附件2)、第六批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申請書紙質件(附件3,每個企業一式兩份,按要求簽字蓋章,推薦單位不填寫)、第三批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復核申請書(附件4,每個企業一式兩份,按要求簽字蓋章,推薦單位不填寫)、佐證材料(每個企業一份,與申請書按順序膠裝成冊,書脊處注明申報企業名稱)報省工信廳中小企業處。各市(州)推薦匯總表(excel格式)、企業申請書(word格式)、佐證材料(pdf格式)匯總存入U盤,同步報送。
?。ㄋ模┦」ば艔d于2024年6月15日前集中開展初核推薦工作,期間將根據工作需求,聯系已完成申請企業補充上傳佐證材料。
?。ㄎ澹>匦隆靶【奕恕逼髽I申請和復核工作不收取任何費用。企業需如實、自主填報,并提供有關佐證材料,不得借助第三方機構申請。各級工信部門要加大服務力度,組織力量為申報企業提供免費的咨詢輔導服務。企業申報過程中如有疑問,可咨詢所在地工信部門或撥打省工信廳咨詢電話0431-811511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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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第六批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推薦匯總表
2.第三批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復核情況匯總表
3.第六批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申請書
4.第三批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復核申請書
5.佐證材料(供參考)
6.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認定標準
吉林省工業和信息化廳
? 2024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