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市場監督管理局關于申報河北省知識產權信息公共服務網點的通知
發布時間:2024-04-25 來源:河北省市場監督管理局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市場監督管理局,雄安新區綜合執法局,省局機關有關處室、直屬有關單位:
為深入實施知識產權公共服務普惠工程,加強全省知識產權信息公共服務網點建設,優化公共服務體系,提升知識產權信息公共服務標準化規范化便利化水平,根據《國家知識產權信息公共服務網點備案實施辦法》(國知辦發服字〔2020〕46號)、《河北省知識產權信息公共服務網點建設管理辦法》(冀市監辦〔2021〕115號,以下簡稱《辦法》)要求,省市場監督管理局決定組織開展2024年度河北省知識產權信息公共服務網點申報工作。現將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報對象
注冊或登記在河北省的面向創新創業主體和社會公眾開展知識產權信息公共服務的高校、科研院所、公共圖書館、科技情報機構、行業組織、產業園區生產力促進機構以及相關市場化服務機構等,并符合《辦法》第五條規定的各項基本條件。
根據省級知識產權信息公共服務網點的布局情況,本次網點申報中具有知識產權數據自主加工處理能力的機構優先考慮。
申報單位需具備開展知識產權宣傳培訓活動,普及知識產權基礎知識能力;開展知識產權信息服務企業活動能力;開展知識產權信息檢索、查詢和分析工作能力;開展知識產權數據庫及工具平臺開發能力等知識產權信息公共服務能力。
二、申報要求和程序
(一)提交材料。申報材料包括營業執照或法人登記證等證件蓋章復印件、河北省知識產權信息公共服務網點申報表(附件1)和相關工作制度(信息查詢制度、信息檢索制度、事務咨詢制度、公益培訓制度、政策宣傳制度、數據管理制度等)。申報單位應當對申報材料的真實性、合法性負責。
(二)材料核實和推薦。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市場監管局、雄安新區綜合執法局(以下簡稱各市局)對申報材料進行核實,擇優向省局推薦,各市局推薦名額為1-2個。省有關單位將申報材料直接報送省局。省局將對申報單位擇優認定省級知識產權信息公共服務網點。
三、工作要求
(一)有關市局請于2024年5月10日前將推薦申報單位的申報材料電子版發至郵箱,加蓋公章的紙件(一式三份)郵寄至省局知識產權公共服務處。省有關單位可直接向省局報送申報材料。
(二)為便于申報工作及后續服務網點管理,請各市局指定1名聯系人,并于2024年5月10日前將聯系人信息表(附件2)發至郵箱。
聯 系 人:李醒
聯系電話:0311-67565817
地 址:河北省石家莊市中華南大街537號
附件:1.河北省知識產權信息公共服務網點申報表
河北省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4年4月19日 ?